新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区别有什么不同?
一、适当放宽认定条件,鼓励大众创新。
1、取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的要求,改为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对研发人员的界定也放宽了,研发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注:辅助人员不包括为研发活动从事后勤服务的人员)。
2、在保持大中型企业3%和4%研发费用占比要求不变的情况下,将小企业的研发费比例要求由6%降至5%。
3、取消近三年内获得知识产权或取得5年以上独占许可的条件。
二、简化认定流程,加强后续监管。
1、高新技术的公示时间由原来的15天改为10天。
2、高新技术企业在资格有效期间内跨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其资格继续有效。
3、采取随机抽查与重点检查双结合等方式,对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在同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
三、扩充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1、新政策的高新技术领域仍维持八项,但将第八项由“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调整为“先进制造与自动化”,更加注重技术创新。
2、将制造业中的增材制造与应用等新技术和服务业中的检验检测认证等技术,以及文化创意、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等领域的相关技术纳入支持范围,同时剔除一批落后的技术,使政策发挥对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
根据新政策的变化,很多深圳的中介服务机构在服务高新技术企业客户时已经做出了以下两点变化。
依据是新发的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作指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流程、范围相对放宽、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