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

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19〕108号)及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报送
2020
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第三批)安排计划的函》(粤农农计〔2019〕34号),现将2020年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提前下达给你们。此项资金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农林水支出”相关科目,具体金额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请列入2020年支出,待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请尽快将本次提前下达资金分配至有关部门和具体项目(含财政省直管县)。各地财政部门应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编入本级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三、本次下达资金主要用于强制免疫补助及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请各地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及《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抓紧拨付资金,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同时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四、本次下达资金的绩效目标为:确保本区域内强制免疫密度达到90%,平均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70%以上;促进病死猪专业无害化处理率不断提高。请各地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资金和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安排表.doc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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