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低烟阻燃室内装饰用木塑复合材料制备关键技术开发”等4个项目的公示

根据《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穗科规字〔2019〕3号)第五十七条规定,现对“低烟阻燃室内装饰用木塑复合材料制备关键技术开发”等4项终止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1月10日。

  相关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明确复核的内容及理由。单位提出复核申请,应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复核申请,应签署真实姓名,注明联系方式。未按上述要求提出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受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广州市人民政府4号楼东座315室,联系电话:83124045,传真:83124144,邮政编码:510032)。

  附件:“低烟阻燃室内装饰用木塑复合材料制备关键技术开发”等4项终止项目清单.pdf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月6日

  (联系人: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处刘晓辉,电话:8312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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