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关于征集2020年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拟报奖项目成果的通知

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高校院所:

  为做好我市2020年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准备工作,现广泛征集各单位的优秀科技成果,以提前做好拟报奖项目的组织辅导,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类别

  省科技奖分为突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科技合作奖5类,各类奖项的主要要求如下:

  (一)突出贡献奖

  申报主体:在我省从事自主创新工作,为建设科技创新强省做出重大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

  申报条件:

  1.爱国敬业,品德高尚,科研诚信和职业道德优秀;

  2.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基础研究等)、科学技术发展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创造巨大经济社会效益;

  3.培养出一批杰出人才,建成有影响力的科研团队;

  4.得到国内外科技界和社会各界的认可,并仍在科研或产业一线工作。

  (二)自然科学奖

  申报主体: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个人和组织。

  申报条件:

  1.前人尚未发现或者尚未阐明;

  2.具有重大科学价值;

  3.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三)技术发明奖

  申报主体: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方法、材料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个人和组织。

  申报条件:

  1.前人尚未发明或者尚未公开;

  2.具有先进性、创造性和技术价值;

  3.经实施,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且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

  (四)科技进步奖

  申报主体:完成和应用推广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为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

  申报条件:

  1.技术创新性突出,技术经济指标先进;

  2.经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

  3.在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改善民生、促进区域协调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有重大贡献。

  (五)科技合作奖

  申报主体:对我省科技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境外个人或组织。

  申报条件:

  1.同我省合作研究、开发、取得重大科学技术成果;

  2.向我省传授先进科学技术、培养人才,成效特别显著;

  3.为我省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做出重要贡献。

  二、有关事项

  请有意在今年报奖的单位积极梳理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结合各奖项类别的评审标准,填好对应的《拟报奖项目建议书》(详见附件2—4),并于2020年3月25日前发送至邮箱“dgkjjcgk@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评审标准.doc

     2.突出贡献奖拟报奖人选建议书.doc

     3.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拟报奖项目建议书.doc

     4.科技合作奖拟报奖项目建议书.doc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3月13日

(联系人:成果科 陈艳超;联系电话:2283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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