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0年中科院科技服务网络计划(STS)—东莞专项科技及成果需求的通知

各园区、镇(街)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引进中国科学院(以下简称“中科院”)科技创新资源,支撑东莞高质量经济发展,2020年,我局拟实施“中科院科技服务网络计划(STS)—东莞专项”(以下简称“STS计划—东莞专项”),由我市企业提出科技及成果需求,中科院所属单位根据企业需求,与企业联合进行项目申报并实施。

  按照项目立项流程,我局现启动STS计划—东莞专项的科技及成果需求征集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技术领域

  本期STS计划-东莞专项将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三大领域。

  (二)科技需求填报原则

  1.具有强烈产业目的性。科技及成果需求应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补充完善我市现有相关产业链,推动我市相关产业升级。

  2.具有较强技术创新性。科技及成果需求应填补我市现有创新链空白或提升现有创新链技术水平;优先支持符合东莞产业发展重点领域且已经获得国家、中科院、省重点研发项目立项资助,需要继续开展后续研究或成果转化推广并在东莞落地转化的项目。

  3.具有明确绩效目标。科技及成果需求须突出成果转化运用及产业化,须明确技术及产业化指标参数、实施时间(不超过三年)、产权归属、资金投入及对中科院合作单位的条件要求等内容。科技及成果需求解决后须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产业有明显带动作用。

  二、相关要求

  (一)网上填报时间:3月17日—3月31日;

  (二)填报要求:填报单位进入东莞市科技业务申报管理系统(http://219.130.55.161/ujet/)填写2020年中科院服务网络计划(STS)—东莞专项科技需求表,无需提交书面材料。首次填报的单位必须注册新账号。

  各(园区)镇街科技主管部门要及时通知并组织辖区内的创新型企业认真填写需求表。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3月17日  

(联系人:实验室与平台基地科 胡锐钦;电话:2283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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