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0年“创客中国” 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四届“创客广东”大赛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局,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举办2020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20〕26号,见附件1)的要求,围绕建设制造强省、网络强省和数字经济强省,有效发挥龙头企业的积极引导作用,激发小微企业和创客创新创业活力,推动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与转型升级,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氛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联合举办2020年“创客中国”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四届“创客广东”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客广东,匠心南粤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3月—8月

  地点:决赛在佛山市南海区举行,其他赛事根据需要安排。

  三、赛事组织

  按照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开展各项赛事工作。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赛事的组织实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涂高坤担任组委会主任,省中小企业局局长姚德洪担任副主任,组委会成员单位包括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南海区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 

  组委会下设秘书处和专家委员会。

  (一)秘书处。秘书处主任由省中小企业局副局长黄建明担任。秘书处办公室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服务体系建设处,成员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委派人员共同组成,负责赛事活动的计划实施、组织协调、宣传报道等工作。

  (二)专家委员会。由投资人、龙头企业、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的负责人、创业导师、行业专家、财务专家等共同组建,参与赛事活动的评审、项目对接和指导等工作。专家评委由大赛组委会成员单位、各赛事举办单位、各地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等推荐,报经组委会秘书处审核确定,建立专家库。大赛初赛、复赛、决赛评审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初赛评审专家也可由主办单位自行确定)。

  大赛的复赛和决赛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共同主办,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南海区人民政府等单位承办;地市赛、专题赛分别由各地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单位主办;大赛支持单位为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等。

  四、参赛与报名

  (一)参赛领域

  参赛项目领域包括:智能家电、机器人等先进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包括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生物医药、绿色低碳、工业互联网(包括工业互联网与5G、区块链的融合等)、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并率先征集疫情防控及健康防护类项目,如诊断试剂、医疗器械、装备生产、药物疫苗、防护装备、大数据监测分析等疫情防控,以及疫情后健康防护、商业模式创新等项目和产品。

  (二)参赛条件

  1.企业组 

  (1)在中国境内及港澳台地区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无不良记录。

  (4)前三届“创客中国”大赛区域(专题)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项目,不参加本届赛事。

  2.创客组 

  (1)遵纪守法的个人或团队。 

  (2)团队的核心成员不超过5人。

  (3)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或授权参赛团队,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4)前三届“创客中国”大赛区域(专题)赛得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项目,不参加本届赛事。

  (三)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报名参赛。参赛者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同时通过大赛官网(http://i.gdsme.org)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www.gdei.gov.cn)、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968115.cn)的大赛报名入口统一注册报名,未注册登记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大赛报名入口关闭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各地市赛和专题赛报名截止时间由主办单位根据赛事组织情况自行确定,但不晚于6月15日。参赛者可参考《商业(创业)计划书撰写提示》(附件2)完整撰写项目情况,再录入系统。

  地市赛、专题赛主办单位须于7月6日前在大赛官网上完成项目的评审及入围复赛项目提交工作。

  五、赛程安排

  (一)初赛

  初赛分地市赛、专题赛两类。时间:2020年3—7月初。

  1.地市赛。各地市围绕大赛主题和参赛领域积极筹备策划赛事,发动龙头企业(珠三角地区不少于5家,其他地区不少于3家)积极参加赛事并发布创新需求(每家龙头企业至少1个),组织国家和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创客等参与。珠三角地市参赛项目需超过80个,其他地市需超过50个,赛后可推荐不超过12个项目入围复赛(见附件3)。

  其他未组织地市赛的地市,由秘书处组织评委对报名参赛项目进行评审,按不超过该市参赛项目总数10%的比例(最多不超过12个)择优选取入围复赛。

  2.专题赛。大赛组委会确定专题赛专业领域,委托大赛承办单位(南海区人民政府)通过政府采购程序确定专题赛主办单位。各专题赛应发动龙头企业(不少于3家)参加赛事并发布创新需求(每家龙头企业至少1个)。各专题赛主办单位按照所在区域,珠三角地区参赛项目需超过80个,其他地区需超过50个,赛后可推荐不超过12个项目入围复赛(见附件3)。

  (二)复赛

  经过地市赛、专题赛后,将所有入围项目按照先进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绿色低碳、工业互联网、新材料等6个行业领域分组进行复赛,通过现场演示和答辩等方式进行项目评审。复赛后根据(6个行业领域、企业组、创客组)项目数占比以及尽职调查情况确定省50强名单。6个行业复赛企业组和创客组第1名入围省决赛。

  时间:2020年7月。

  (三)决赛

  对于入围决赛的12个项目,按照企业组和创客组进行分组,现场通过现场演示和答辩、现场评分等方式进行项目评审,按企业组和创客组分别决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赛后按照国家通知要求,根据省50强项目评分排序向“创客中国”大赛组委会推荐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外省及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除外,深圳地区注册的企业由深圳市统筹后向国家推荐)。

  时间:2020年8月。

  六、扶持措施

  (一)奖励设置

  1.大赛决赛按企业组和创客组分别决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给予现金奖励、颁发奖杯及荣誉证书;对决赛企业组和创客组分设最佳人气奖1名,颁发奖杯及荣誉证书;对省50强颁发“优胜奖”荣誉证书,大赛结束后向社会通告大赛决赛获奖名单。

  2.对地市赛、专题赛组织单位,大赛组委会以赛事数量与赛事质量并重原则,结合参赛项目数、获奖项目数等多项指标对赛事组织情况进行评价,颁授地市赛、专题赛最佳组织奖若干名。同时设置最佳产业对接奖、最佳宣传奖和先进个人等单项奖若干项,表彰在赛事组织、产业对接、赛事宣传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二)政策扶持

  1.凡入围复赛的参赛者在符合政策条件的基础上,优先推荐参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级财政资金申请和相关资质认定。

  2.对全省50强项目落地广东(深圳除外),并在获奖之日起1年内成功获得股权融资支持(以在银行入账时间和金额为准),按照不超过其融资额度的10%给予奖励,且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具体操作另行通知)。

  (三)跟踪服务

  1.融资对接服务。获奖项目将优先推荐至大赛合作海内外知名投资基金、创投机构,争取投资支持。优先推荐至各金融合作机构,争取获得银行授信及贷款服务。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将对参赛企业提供创客金融服务,包括:举办中小企业融资融智南粤行创客专场活动和行业对接会等活动,为参赛企业提供“融资+融智”综合服务。

  2.产业对接服务。邀请100家各行业领域的上市公司、龙头骨干企业参与项目对接活动,积极撮合基于产业链领域的创新创业合作,同时将优先推荐至省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入驻,享受场地及专业服务。

  3.培训服务。在大赛事前事中事后将组织线上或线下培训。全省50强和地市赛、专题赛、行业复赛获奖的参赛者可报名参加“创客广东”领头雁培训项目,择优录取后对创业者进行全方位培育与辅导,邀请优秀龙头企业企业家担任创业导师,帮助创业项目与产业资源深度对接。

  七、有关要求

  (一)加大宣传和组织保障。各地市主管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资金保障,积极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的赛事组织。要积极与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合作,加大宣传推广,吸引更多的机构参与大赛。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要在省公共服务平台(www.968115.cn)专门开辟“创客广东”大赛栏目,同时在移动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进行持续跟踪报道。

  (二)积极举办赛事并推荐项目。请有意向举办地市区域赛、专题赛的赛事主办单位认真撰写《地市赛(专题赛)整体工作方案》,并填写《初赛申报备案(审核)表》(附件4)和《龙头企业创新需求表》(附件5),同时加强与组委会沟通协调并做好赛事组织、项目推荐等工作。鼓励没有组织地市区域赛的地市和国家、省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发动宣传并推荐项目参加大赛。

  (三)广泛征集政策需求。为鼓励获奖项目落地广东,现向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镇街以及国家和省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征集政策措施,请各地市积极汇总填写本地区各单位《创新创业扶持政策措施表》(见附件6),届时组委会将汇总整理集中宣传。

  (四)邀请推荐专家评委。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专题赛举办单位、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等可邀请推荐4名专家,国家或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各投资机构、龙头企业可推荐1-2名专家。各专家评委填写《专家评委信息登记表》(附件7),由各地市(汇总本地区双创示范基地推荐名单)、专题赛举办单位、高等院校、行业协会、投资机构、龙头企业报组委会秘书处审核确定,纳入“广东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专家智库”,参与赛事活动评审、项目对接指导等工作。

  (五)加强获奖项目跟踪扶持。各地市赛、专题赛主办单位要加强地市赛、专题赛获奖项目的跟踪,协调提供相应的融资对接、产业对接、培训等后续服务,鼓励各地市加大本地区获奖项目的政策扶持。12月30日前将获奖项目落地情况报组委会秘书处,此后每季度定期上报跟踪服务情况,建立跟踪服务长效机制。

  请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专题赛主办单位指定1名工作人员为大赛联络员,并于3月25日前将联络员信息(包括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地市赛(专题赛)整体工作方案》以及附件4、5统一报组委会秘书处,附件6、7统一报省小微企业双创基地服务联盟。各地市、各专题赛主办单位汇总参赛项目和入围复赛项目于7月6日前报组委会秘书处。

  八、联系方式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刘喆菁、杨桢,电话:020-83134534、83135944;传真:020-83135859,

E-mail:liuzj@gd.gov.cn。

  省小微企业双创基地服务联盟黄绮文,电话:18200679814,传真:020-83484400,

E-mail:huangqw@gdsme.org。

  附件:1.关于举办2020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20〕26号)

      2.商业(创业)计划书撰写提示 

      3.地市赛和专题赛有关要求

      4.初赛申报备案(审核)表

      5.龙头企业创新需求表

      6.创新创业扶持政策措施表

      7.专家评委信息申报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3月23日

粤工信服务函〔2020〕325号附件1-7.zip

高新企业认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