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加速器、孵化器与众创空间认定的通知
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翠亨新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山市科技孵化育成体系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中山科发〔2019〕307号)(以下简称《资金使用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开展我市2020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加速器、孵化器与众创空间认定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符合《资金使用办法》第四、五、六条规定的认定条件。
二、申报材料
(一)中山市科技企业加速器/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申请表;
(二)运营资质相关文件;
(三)孵化场地情况;
(四)管理人员情况;
(五)创业导师情况;
(六)孵化资金情况;
(七)在孵团队/企业情况;
(八)专业技术情况(申报专业孵化器必填);
(九)加速器项目用地产权规划(申报加速器填写);
(十)加速器产业集聚发展规划(申报加速器填写)。
纸质材料要求胶装,A4双面打印,编排页码。
三、申报流程
本次认定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
(一)线下填写认定申请表及相关附件资料。对照加速器/孵化器/众创空间申报类型下载相应认定申请表(附件2/附件3/附件4)完成线下填写。
(二)线上系统填写。待线上系统开通后,在中山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pro.zskj.gov.cn/index.do)对照完成线上申报。如首次申报,应先注册单位信息,待审核通过后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再进行系统申报。
(三)推荐审核。申报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递交至所在镇区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各镇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同步完成线上项目审核)形成书面推荐意见,统一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市科技局高新科。
四、时间安排
申报单位请于6月1日17:30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各镇区科技主管部门,并完成线上系统申报;各镇区科技主管部门于6月5日前将汇总材料提交至市科技局高新科。
五、联系方式
高新科:周岳、李慧子
联系电话:88303920
业务联系QQ群:517699802
附件:1.中山市科技孵化育成体系专项资金使用办法
2.中山市科技企业加速器认定申请表
3.中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请表
4.中山市众创空间认定申请表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