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项目(补助)申报指南
按照《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规定,为支持和鼓励社会 各界开展科普活动,围绕广州市科普工作的实际需要,拟组织策划和支持实施一批科普项目(补助)。该类项目(补助)属市科 技计划中的创新环境计划。
一、支持内容
支持科普品牌活动、媒体科技创新和科普宣传、科普基地补助三个方向。
二、申报内容与申报单位要求
方向一:科普品牌活动
(一)项目名称:2021 科技活动周之广州地区开幕式系列活动
1. 申报对象
具有承担市级以上大型科普活动策划、实施工作经验的单位。
2. 项目内容
结合广州市科技创新的需要,按照科技活动周的要求,依托大型科普场馆策划组织实施具有广州特色、参与性强的主题系列活动不少于 3 场次,包括开幕启动仪式、科普展览、科学之夜等。 及时进行科普信息报送。制作 2021 年广州科技活动周活动视频及其他总结材料。
3. 支持方式及支持强度
按照事前资助方式,支持不超过 1 项,市财政支持 80 万元, 项目立项后一次性资助。
4. 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起始时间为 2021 年 4 月,实施期为 1 年。 (二)项目名称:2021 科技活动周之广州科技嘉年华系列活动
1. 申报对象
具有组织开展市级以上大型科普活动策划、实施工作经验, 参与过往年科技嘉年华活动,熟悉我市科普基地相关情况的单位。
2. 项目内容
组织开展系列适合市民参与的科技嘉年华活动,场次不少于 6 场。包括(1)举办 2021 年广州科技嘉年华系列活动及启动仪 式;(2)组织策划广州科技开放日等系列活动;(3)完成系列 科普研学特色线路策划和宣传;(4)开展科普惠农主题活动; (5)组织市民、媒体走进广州重点产业科普基地;(6)对 2021 年科技活动周及广州科技开放日系列活动进行系统宣传报道; (7)及时进行科普信息报送。
3. 支持方式及支持强度
按照事前资助方式,支持不超过 1 项,支持经费为 150 万元。 项目立项后一次性资助。
4. 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起始时间为 2021 年 4 月,实施期为 1 年。
(三)项目名称:2021 科技活动周之广州地区“讲科学,秀 科普”大赛
1. 申报对象
参与过往年广州科普讲解大赛和广州科学实验展演汇演选 拔赛的组织策划和实施工作的单位。
2. 项目内容
组织策划好科普讲解大赛和科学实验展演汇演选拔赛,提出大赛实施方案,做好大赛的组织发动和实施工作,及时进行科普信息报送。
3. 支持方式及支持强度
按照事前资助方式,支持不超过 1 项,支持经费为 60 万元。 项目立项后一次性资助。
4. 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起始时间为 2021 年 4 月,实施期为 1 年。 (四)项目名称:2021 科技活动周之全国科普讲解大赛
1. 申报对象
参与过往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的组织策划和实施工作的单位。
2. 项目内容
承办 2021 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提出大赛实施方案及舞台 设计方案,做好大赛的策划、实施、奖励等工作。总决赛要求通过电视台现场录播,通过网站、报纸和电视等媒体对比赛进行宣传报道,制作全国科普讲解大赛总决赛专题片。及时进行科普信 息报送。
3. 支持方式及支持强度
按照事前资助方式,支持不超过 1 项,支持经费为 170 万元。 项目立项后一次性资助。
4. 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起始时间为 2021 年 4 月,实施期为 1 年。 (五)项目名称:2021 科技活动周之“一区一品牌”活动
1. 申报对象
获得项目实施所在区科技行政部门推荐的单位,每区推荐项 目不超过 1 项。
2. 项目内容
市区联动,引导区发动本区域科普资源参与科普工作,在 2021 年广州科技活动周期间,围绕广州科技活动周主题及全市重点活动,策划具有区域特色,参与性强、互动性好的主题活动。 及时进行科普信息报送。申报项目名称及内容应注明项目具体实施的区域。
3. 支持方式及支持强度
按照事前资助方式,支持不超过 6 项(每个区不超过 1 项), 每项支持经费为 15 万元。
4. 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起始时间为 2021 年 4 月,实施期为 1 年。
(六)项目名称:2021 科普讲堂之“珠江科学大讲堂”组织实施
1. 申报对象
参与过往年珠江科学大讲堂组织策划宣传工作的单位。
2. 项目内容
组织策划实施不少于 12 期的专题讲座,并录制现场视频资料进行二次传播,探索开展线上形式讲座,通过新媒体等渠道进 行传播。结合每期讲堂内容,在广州地区主流媒体开展 12 期专题宣传。对专题予以二次创作并出版,扩大讲堂的影响力。及时进行科普信息报送。
3. 支持方式及支持强度
按照事前资助方式,支持不超过 1 项,支持经费为 120 万元。 项目立项后一次性资助。
4. 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起始时间为 2021 年 4 月,实施期为 1 年。
(七)项目名称:2021 科普讲堂之“SELF 格致论道”组织实施
1. 申报对象
具有承担过“SELF 格致论道”讲坛相关活动、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大型科学文化讲坛或高端科技论坛策划、执行和传播的工作 经验,与中国科学院及广州、香港、澳门等多地研究院所具有良好合作关系,以及完善的融媒体传播渠道和成熟的媒体传播能力的单位。
2. 项目内容
结合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特色,引进全国有名的科学传播品牌落户广州。组织策划认知度高、具有粤港澳大湾区特色的科 学文化讲坛不少于 5 场,探索开展线上形式讲座,通过新媒体等渠道进行传播。
(1)实现舞美设计、演讲形式及后期制作等环 节的标准化;
(2)建立讲坛的自媒体传播平台和全媒体传播矩 阵,结合热点策划主题,完成二次传播,打造有影响力的粤港澳 大湾区科学文化交流讲坛品牌;
(3)拍摄、制作和发布不少于 20 期嘉宾演讲视频,聚集不同领域的科学文化传播者,发掘和培 育大湾区的科学传播明星;
(4)及时进行科普信息报送。
3. 支持方式及支持强度
按照事前资助方式,支持不超过 1 项,市财政支持 100 万元。 项目立项后一次性资助。
4. 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起始时间为 2021 年 4 月,实施期为 1 年。
(八)项目名称:2021 科普传播之《我身边的科技大咖》专题节目
1. 申报对象
录制过科技大咖节目,具有电视拍摄、录制和播放资质的单 位。
2. 项目内容
结合融媒体科普方式,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向公众宣传 推广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基地,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氛围。
(1)拍摄并发布 20 家科普基地宣传视频。整理往年拍摄的科普基地 视频资料;
(2)拍摄、制作和发布不少于 10 次科技人物专题报 道,并在电视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上播出,树立科技人才的良好形象;
(3)上述作品均以视频、图片、文字的融媒体方式进 行立体传播,并建立媒体资源库,向相关科普机构提供视频、文字共享服务;
(4)及时进行科普信息报送。
3. 支持方式及支持强度
按照事前资助方式,支持不超过 1 项,市财政支持 80 万元。 项目立项后一次性资助。
4. 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起始时间为 2021 年 4 月,实施期为 1 年。
(九)项目名称:2021 科普传播之《科学达人秀》专题节目
1. 申报对象
承担过往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的组织策划和实施工作,具有专业电视节目制作能力和省级以上(含省级)电视播出平台的单位。
2. 项目内容
要求节目具有互动性、参与性强,包括:
(1)制作不少于 26 期面向青少年等对象的科普实验电视节目及视频,并在广东 省级电视台及其他新媒体平台播出;
(2)汇总不少于 26 位科普 专家对科学实验的精彩点评视频;
(3)配套搭建一间不少于 80 平米的标准科普实验表演及电视节目录制演播室;
(4)制作系 列节目宣传片在电视台、网站、新媒体平台播出;
(5)及时进行科普信息报送。
3. 支持方式及支持强度
按照事前资助方式,支持不超过 1 项,市财政支持 100 万元。 项目立项后一次性资助。
4. 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起始时间为 2021 年 4 月,实施期为 1 年。
(十)项目名称:2021 科普传播之广州家庭创新电视大赛
1. 申报对象
广州地区有组织和策划全市电视活动实践经验的电视台,且参与过往年家庭创新电视大赛活动的单位。
2. 项目内容
组织策划和实施好 2021 年广州家庭创新电视大赛,为公众 呈现形象、生动、便于参与的活动。组织不少于 4 场线上结合线 下的融媒体推广互动活动,组织一场年度决赛,进行电视录制、 网络直播及微视频融媒体发布、精彩内容融媒体展播等宣传报道 工作并进行播出。及时进行科普信息报送。
3. 支持方式及支持强度
按照事前资助方式,支持不超过 1 项,市财政支持 100 万元。 项目立项后一次性资助。
4. 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起始时间为 2021 年 4 月,实施期为 1 年。
(十一)项目名称:2021 科普交流之市科普资源统筹及科普 资源库建设- 76 –
1. 申报对象
参与过往年科普资源库建设,具有广州科普资源统筹能力的 单位。
2. 项目内容
(1)建设完善科普基地资料库并定期更新;
(2)收集科普基 地新媒体宣传媒介,整合线上宣传科普资源,对优秀和重点科普 活动进行重点宣传;
(3)建设完善科普项目资料库并定期更新, 收集重点科普项目成果。
(4)收集科普基地及科普项目相关成 果开放给相关平台;
(5)编辑并出版科普重点项目成果图书一 套;
(6)制作 2021 年广州市科普基地总体宣传片一篇,并进行 宣传;
(7)及时进行科普信息报送。
3. 支持方式及支持强度
按照事前资助方式,支持不超过 1 项,市财政支持 100 万元。 项目立项后一次性资助。
4. 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起始时间为 2021 年 4 月,实施期为 1 年。
(十二)项目名称:2021 科普交流之市科普能力建设及科普 活动成效监测评估
1. 申报对象
具备开展科普活动成效监测评估的能力和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参与过广州市科普活动成效监测评估工作且熟悉广州市科普基地情况的单位。
2. 项目内容
(1)对 2021 年广州科技活动周活动及相关单位举办的各项 主要活动等进行监测评估,形成活动成效评估报告;
(2)建立广州市科普基地运营监测机制,每两月进行 1 次监测反馈,每季 度形成 1 次监测报告;
(3)对科普管理人员、科普基地讲解员 等开展不少于 6 场的培训,提升科普基地能力;
(4)探索建立 各区常规化科普培训体系;
(5)推动科普活动产业化;
(6)组 织开展科普图书、科普微视频和微电影推介活动;
(7)研究科 普基地标识牌方案,推进统一的标识体系;
(8)收集整理科普 基地、科普活动等信息,做好市科技局官网-科普专栏发布信息 的更新;
(9)及时进行科普信息报送。
3. 支持方式及支持强度
按照事前资助方式,支持不超过 1 项,市财政支持 140 万元。 项目立项后一次性资助。
4. 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起始时间为 2021 年 4 月,实施期为 1 年。
(十三)项目名称:2021 科普交流之粤港澳大湾区等交流合 作
1. 申报对象
组织策划过广州科技活动周两岸及粤港澳大湾区科普或科 技论坛活动,具有整合广州地区科普基地资源能力并与香港、澳 门、台湾科技馆建立良好合作关系的单位。
2. 项目内容
围绕两岸与粤港澳大湾区科技馆及其他科普场馆的交流与合作策划实施不少于 4 场次主题活动,活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科 普或科技论坛、科学表演展演、青少年科学营、科普创新研修等 活动,组织穗港澳台等地区科普作品互动,普及科学知识、科研 成果。及时进行科普信息报送。
3. 支持方式及支持强度
按照事前资助方式,支持不超过 1 项,市财政支持 80 万元。 项目立项后一次性资助。
4. 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起始时间为 2021 年 4 月,实施期为 1 年。
(十四)项目名称:2021 科普交流之科普帮扶活动组织实施
1. 申报对象
组织策划过贫困地区的帮扶工作,且具有整合广州地区科普 基地资源能力的单位。
2. 项目内容
围绕乡村振兴、科普惠民、扶智扶技,组织实施系列活动:
(1)结合我市科普资源,开展不少于 3 次的科普援藏、科普帮 扶活动;
(2)组织不少于 20 次的科普四进(进农村、进社区、 进学校、进企业)活动,扩大科普惠及面;
(3)及时进行科普 信息报送。
3. 支持方式及支持强度
按照事前资助方式,支持不超过 1 项,市财政支持 50 万元。 项目立项后一次性资助。
4. 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起始时间为 2021 年 4 月,实施期为 1 年。 (十五)项目名称:2021 科普交流之广州社会科普组织建设 与运行发展
1. 申报对象
组织广州市范围社会科普组织建设管理工作不少于 5 年,熟 悉全市科普工作情况,具有开展市级以上大型科普活动工作经验 的单位。
2. 项目内容
结合广州市科普工作的实际需要,
(1)推动广州社会科普 组织架构建设,保证社会科普组织成员单位不少于 80 个;
(2) 整合我市科普资源,统筹、协调和引领社会科普组织成员单位开 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提升广州科普工作共同体的形象;
(3) 构建网络展示平台,开展立体式传播活动不少于 5 次;
(4)推 动社会科普组织成员单位形成科普合力,召开全体成员会议不少 于 1 次。
3. 支持方式及支持强度
按照事前资助方式,支持不超过 1 项,市财政支持 50 万元, 项目立项后一次性资助。
4. 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起始时间为 2021 年 4 月,实施期为 1 年。
方向二:2021 年媒体科技创新和科普宣传
(一)项目名称:广州科技融媒体宣传合作
1. 申报对象
在国内注册,具有 web 端网站、新闻客户端 app 等全媒体融 合渠道的国有传媒集团及旗下子媒体,熟悉广州科技创新情况。
2. 项目内容
(1)建设广州科技专属宣传平台:在媒体客户端开设广州 科技专属频道并进行内容维护,汇集全国媒体关于广州科技创新 的信息,以及所在媒体相关原创内容,保持每日更新;在 web 端 开设科创专属页面,其中涉及广州的内容以每日不少于 3 条的频 率进行更新,重大活动或重大事件开设专题。
(2)根据市科技部门需求完成有关广州科技创新宣传产品: ①全年完成 2000 字以上原创纸质端深度宣传不少于 20 次或 1 分 钟以上的广播电视专题节目不少于 20 期,完成原创新媒体信息 发布不少于 50 条,其中需包含原创新媒体产品不少于 10 个(图 文、一图读懂、视频、H5、海报等形式);②完成政策宣传不少 于 5 次,其中科技创新项目指南发布期间不少于 2 次;③完成重 大活动视频或图文直播不少于 4 次。
3. 支持方式及支持强度
按照事前资助方式,支持不超过 1 项,支持经费为 50 万元。 项目立项后一次性资助。
4. 实施期限
项目起始时间为 2021 年 4 月,实施期为 1 年。
(二)项目名称:广州科技创新资源梳理分析及展示
1. 申报对象 在广州注册,熟悉广州科技创新情况的有关单位。-
2. 项目内容
以展示广州科技创新资源为目的,按照我市科技创新的总体 部署和规划,梳理我市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科技园区、孵化 器、众创空间、科技企业、科技创新人物等资源(包括但不限于 以上类别),形成:①资源分布总图和不少于 10 张分类图,以 多样化的形式予以展示;②能够在每个终端点显示具体的实体信 息或连接到相关网站、平台,相关数据能够实时更新;③最终版 权归广州市科技部门所有,并提供有关源文件。
3. 支持方式及支持强度
按照事前资助方式,支持不超过 1 项,支持经费为 50 万元。 项目立项后一次性资助。
4. 实施期限
项目起始时间为 2021 年 4 月,实施期为 1 年。
方向三:科普基地补助
(一)2020 年新认定科普基地后补助
1. 申报对象
2020 年新认定为市科普基地并申请后补助经费的单位。
2. 支持方式及支持强度
按照事后补助方式,对新认定的市科普基地每个单位市财政 补助 15 万元。
(二)科普基地年度评估运行后补助
1. 申报对象
参加 2019 年度市科普基地年度评估并申请运行后补助经费 的单位。
2. 申报要求
根据市科普基地 2019 年度评估结果,按评估排名分等级给 予后补助。
3. 支持方式及支持强度
按照事后补助方式,按评估结果排名,第 1-10 名每个单位 市财政补助 50 万元,第 11-25 名每个单位市财政补助 35 万元, 第 26-81 名每个单位市财政补助 20 万元。
三、申报条件
本专题申报应符合通知中的申报基本条件和申报要求,不受 通知中“申报限制”第(二)、(四)、(五)款及“申报材料”第 (四)款限制。此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 申报单位为广州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各方 向中“申报对象”的要求,有健全的科研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和财 务管理制度的单位。
2. 项目负责人为项目申报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从事与所申 报科普项目相关的工作,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具有 本领域丰富的科普工作经验,为项目的直接承担者或产权拥有 者,而非项目的中介机构人员。 四、申报材料 通过广州市科技业务阳光政务平台提交项目申报书及相关 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
1. 申报单位法人资质证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已三证合一,则仅需提供注明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法人资质 证照,对已注册企业电子营业执照的,仅需提供注明企业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和企业名称的企业授权委托书。
2. 各方向规定的申报对象需要提供的符合要求的材料:
(1)2021 科技活动周之广州地区开幕式系列活动:提供承 办过市有关部门主办的科普活动,如相关活动方案、活动报道、 合同书等。
(2)2021 科技活动周之广州科技嘉年华系列活动:提供承 办过市有关部门主办的科普活动的策划经验,如活动方案、合同 书等;往年参与科技嘉年华活动项目合同书复印件或相关活动方 案;提供熟悉市科普基地情况相关材料,如管理市科普基地相关 平台等。
(3)2021 科技活动周之广州地区“讲科学,秀科普”大赛: 提供承担或参与往年大赛活动的情况,如项目合同书复印件或相 关活动方案等。
(4)2021 科技活动周之全国科普讲解大赛:提供承担或参 与往年大赛活动的情况,如项目合同书复印件或相关活动方案 等。
(5)2021 科普讲堂之“珠江科学大讲堂”组织实施:提供承 担或参与往年珠江科学大讲堂活动的情况,如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或相关活动方案等。
(6)2021 科普讲堂之“SELF 格致论道”组织实施:提供以往 承担过的格致论道讲坛活动情况,如项目合同书复印件或相关活动方案、图片;承担过全国性讲坛活动的相关国家级机构批复文 件或获得的全国性荣誉证书或全国性讲坛授权协议;与中科院等 相关研究所签订的合作协议;建有与讲坛相关的网站,且具有网 络经营许可证;建有与讲坛相关的自媒体矩阵、自媒体传播截图 等。
(7)2021 科普传播之《我身边的科技大咖》专题节目:往 年科技大咖录制、发布的视频、融媒体推送页面的截图;国家新 闻出版广电总局核准颁发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
(8)2021 科普传播之《科学达人秀》专题节目:提供往年 承担的科学达人秀项目合同书复印件或相关活动方案等;国家新 闻出版广电总局核准颁发的省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或委 托材料。
(9)2021 科普传播之广州家庭创新电视大赛:提供往年承 担的全市电视活动项目合同书复印件或相关活动方案等;提供往 年承担的家庭创新电视大赛项目合同书复印件或相关活动方案 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核准颁发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 证。
(10)2021 科普交流之市科普资源统筹及科普资源库建设: 提供参与往年科普资源库建设项目合同书复印件或相关工作方 案等;提供具有统筹全市科普资源的相关资料,如建有联系全市 科普基地的平台截图或从事过市科普基地认定、考核等相关管理 工作的材料。
(11)2021 科普交流之市科普能力建设及科普活动成效监测评估:提供往年开展科普能力建设及科普监测评估的相关材料, 如项目合同书复印件等;提供熟悉市科普基地情况相关材料,如 管理市科普基地相关平台等。
(12)2021 科普交流之粤港澳大湾区等交流合作:往年在广 州科技活动周期间参与两岸及粤港澳大湾区科普交流与合作的 图片或活动方案或报道等;与香港、澳门或台湾等科技馆签订的 框架合作协议或引进展项协议复印件。
(13)2021 科普交流之科普帮扶活动组织实施:提供承担或 参与过我市科普援藏等帮扶活动,如工作方案、活动报道、图片 等;具有整合全市科普资源的相关资料,如建有联系全市科普基 地的平台截图或开发有整合市科普基地相关信息的应用程序截 图等。
(14)2021 科普交流之广州科普联盟组织建设与运行发展: 提供不少于 5 年参与过科普联盟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市级以 上大型科普活动的证明材料,如相关活动方案、项目合同书复印 件等。
(15)广州科技融媒体宣传合作:提供国家新闻出版部门、 国家网信办颁发的媒体资质证书或授权使用书,具有包括 web 网 站、app 等全媒体融合渠道的佐证材料。
3. 项目实施方案,包括:活动内容、活动方式、活动规模等 内容。
4.其他申报单位认为与项目申报要求有关的材料。
五、注意事项-
以上所有项目(补助)应按本指南所列名称作为申报项目(补 助)名称,方向一中“2021 科技活动周之„一区一品牌‟活动”除外。
六、联系方式
方向一、方向三联系处室:引进智力管理处。 联系人:张静、张林;联系电话:83124053、83124055。
方向二联系处室:办公室。 联系人:李晓银、陈欣;联系电话:83124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