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光伏制造、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光伏制造、锂离子电池行业管理,根据《关于开展光伏制造 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工作申报工作的通知》(工电子函〔2020〕297号,附件1),现开展我市2020年度光伏制造、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向我局提交申报材料的单位应是在深圳市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注册且有关产品在深圳市内生产的独立法人。
二、请申报单位根据《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18年本)》(附件2)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8年本)》(附件3)要求自愿申报,于2020年7月6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光盘(含可编辑word或wps版本及盖公章扫描件)报送我局资源综合利用和电力处(市民中心C区3117室);光伏制造企业要通过“光伏行业运行监测和项目管理平台”(pv.miit.gov.cn)同步在线申报,锂离子电池制造企业要通过“锂离子电池行业公共服务平台”(www.ldchy.cn)同步在线申报。平台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10日。
三、申报单位对所报送文件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我局将在初步审核后汇总统一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四、请已进入规范公告名单的企业(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消费型电池)、深圳市卓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消费型电池)、深圳市索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组件)、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组件)、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逆变器)、深圳古瑞瓦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逆变器))开展自查工作,于7月6日将自查报告一式一份和电子版光盘(含可编辑word或wps版本及盖公章扫描件)报送我局资源综合利用和电力处(市民中心C区3117室)。我局核实后,光伏制造企业要通过“光伏行业运行监测和项目管理平台”(pv.miit.gov.cn),锂离子电池制造企业要通过“锂离子电池行业公共服务平台”(www.ldchy.cn),于7月10日前通过线上报送的方式提交。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开展光伏制造 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工作申报工作的通知(工电子函〔2020〕297号)
2.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18年本)
3.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8年本)
(联系人:李婵,电话:88127113)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5月28日
附件:附件1-3下载.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