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0〕479号)及《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0〕177号)要求,现组织开展项目入库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入库用途
本次项目入库分为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支持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创新能力建设、支持产业链协同创新试点等3类用途,相关申报指南或工作指引见附件1、2、3。
二、项目申报指引
(一)申报途径
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及支持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支持产业链协同创新试点工作为意向征集,请有意向牵头开展此项工作的企业、创新平台或行业协会参照附件3编制相关工作方案,于6月20日报送我局,若后续有开展该工作意向,可与我局工业发展处对接。
(二)网上申报工作流程
请各区工信部门积极发动辖区内企业申报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及支持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我局将按程序组织评审后将项目入库,并结合2020年、2021年省下达资金情况综合考量安排扶持资金。
项目申报须通过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http://shenbao.gzii.gov.cn/,技术支持电话:技术支持电话:020-83757015、83757003,技术支持QQ客服:1428954896)进行网上申报。申报自6月16日开始,各区主管部门须在7月3日前将推荐函及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市工信局,2020年省级促进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方向项目可常年申报。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1.企业申报流程:(6月16日-6月30日)
(1)注册:企业进入项目申报系统按要求注册企业管理员账号并申请企业实名认证,完善本单位信息,点击“申报人管理”创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已注册申报系统的单位可用原账号登录,无需重复注册。
(2)填报:由项目申报人账号登录后即可填报项目内容,提交企业管理员审核。
(3)网上提交:待区业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企业实名认证后,企业管理员可合理安排时间将项目申报材料提交系统受理,进入区业务主管部门初审。
申报系统于6月16日9:00开放申报,企业须在6月30日17:00前完成网上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4)纸件提交:企业按区初审意见对项目申报材料修改完善后,将通过区审核的项目申报材料(带水印)导出打印、盖章报送至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2.区主管部门工作流程:(6月16日-7月3日)
(1)初审:6月16日至7月2日,区主管部门需对企业实名认证、申报资料进行审核。若项目材料需退回企业修改、补充,企业须在6月30日17:00前完成修改提交、区审核并返回企业打印等全部网上流程。
(2)收集纸质材料: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后,将带水印的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2份(含电子版),在7月3日前正式行文推荐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发展处。并将行文推荐的项目在系统中完成推荐,书面推荐文件扫描上传。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广州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为项目实施地在广州市的省属企业,应严格按照具体指南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
(二)各区工信主管部门对照申报指南规定的支持范围和申报条件,对项目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真实性和符合性审查,择优推荐,并按要求做好申报项目后续专项审计、绩效评价、日常监管等工作。
(三)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附件:
2.支持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申报指南.doc
4.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1年度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入库项目完工评价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0〕543号) – 副本.pdf
5.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0〕479号).pdf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15日
(联系人:马玉倩、张素娟;联系电话:83123825、83123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