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众创空间 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0〕36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粤科高字〔2020〕114号)的有关规定,请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
二、各申报单位请按要求准备材料,于7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所属地科技主管部门初审,形式审查通过后于7月15日前报送纸质材料(胶装,一式6份,连同电子版)和汇总表至所属地科技主管部门。
三、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实地核查,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进行推荐。于2020年7月20前将推荐表、申报材料(一式6份,连同电子版)报送市科技局高新科。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6月24日
(联系人:施妙莲,联系电话:3397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