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扶持资金项目

7月25日,《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若干措施》正式发布,提出三年投入100亿元支持企业实现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并在8月24日起正式实行。加快我市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发展。从制造业企业、金融财政支持、产业集群、数字化智能化供给能力及公共服务等五个方面,推动佛山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我局组织开展2021年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专题一:数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厂

一、申报时间:2021-09-10至2021-10-15

二、扶持方式:

1. 支持制造业企业开展内外部全业务流程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实现资源共享和工作高度协同、业务流程一体化运作。

2. 每年认定不多于 30 家佛山市数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厂。其中,一级数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厂不多于 10 家,最高一次性奖励 2000 万元;二级数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厂不多于 10 家,最高一次性奖励 1500 万元;三级数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厂不多于 10 家,最高一次性奖励 1000 万元。

3. 已获得二级、三级数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厂奖励的企业,入选一级、二级数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厂,按差额进行奖励。

专题二:数字化智能化示范车间

一、申报时间:2021-09-10至2021-10-15

二、扶持方式:

1.
支持制造业企业以制造执行系统为核心、关键设备联网为基础,有效采集和连接车间的生产资源信息,实现对车间现场网络化监控和可视化管理。每年认定不多于
100 个佛山市数字化智能化示范车间,数字化智能化示范车间一次性奖励 200 万元。政策有效期内,单个企业累计获评数字化智能化示范车间不得多于
5 个。已获得数字化智能化示范车间奖励的企业,入选数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厂,按累计奖补的差额进行奖励。

2. 数字化智能化示范车间:制造企业以产品全生命周期数据为基础,通过实时获取制造装备状态、生产过程控制数据以及质量控制数据等信息,并与信息系统有效集成,从而在单个车间范围内实现产品制造全过程透明化管理。

专题三: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标杆示范项目

一、申报时间:2021-09-10至2021-10-15

二、支持范围:

对建设技术先进、成效明显、示范性强,以智能制造装备及机器人应用为核心的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标杆示范项目给予支持。

三、扶持方式:

1.

竞争性分配原则。按照项目设备投入总额在100万元(含)至300万元(不含)、300万元(含)至500万元(不含)、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不含)、3000万元(含)以上进行分档。每个档次内采取竞争性评审方式,择优扶持3—7个,扶持项目总数不超过30个。

2. 直接补贴方式。对经评选出来的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标杆示范项目,每个按照项目计划设备投入总额的20%,给予最高800万元的扶持。扶持资金分两次拨付,项目计划下达后拨付30%,项目通过整体验收后拨付剩余的70%。

专题四:产业链协同数字化转型试点入库

一、申报时间:2021-09-10至2021-11-30

二、扶持方式:

支持产业链龙头企业充分发挥“头雁效应”,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与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深度互联,形成高效协同的高水平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对产业链龙头企业开发集群应用、搭建集群平台、运营集群平台等费用给予扶持,单个集群最高按已投入金额的50%进行扶持,单个集群每年扶持金额最高为1000万元。每年入库集群试点不多于10个,通过每年复检的集群试点,可继续获得下一年度的扶持,政策有效期内单个集群试点扶持年限累计最高3年。

专题五:中小企业抱团数字化转型试点入库

一、申报时间:2021-09-10至2021-11-30

二、扶持方式:

支持产业链龙头企业充分发挥“头雁效应”,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与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深度互联,形成高效协同的高水平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对产业链龙头企业开发集群应用、搭建集群平台、运营集群平台等费用给予扶持,单个集群最高按已投入金额的50%进行扶持,单个集群每年扶持金额最高为1000万元。每年入库集群试点不多于10个,通过每年复检的集群试点,可继续获得下一年度的扶持,政策有效期内单个集群试点扶持年限累计最高3年。

专题六:佛山市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入库

一、申报时间:2021-07-20至2021-09-19

二、扶持方式:支持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围绕工业应用场景,开发高质量、低成本、快部署、易运维的云端数字化应用解决方案。大力支持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服务化转型,实施信息化机构分离,开展独立运营。每年评选佛山市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企业不多于50家,对首次入选企业奖励20万元,在政策有效期内,对经营情况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专题七:佛山市数字化智能制造装备及机器人产业生态供给资源

一、申报时间:2021-09-10至2021-10-15

二、定义:

佛山市数字化智能制造装备及机器人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以下简称“资源池”)是产业内各类供应商的集合,是制造业企业寻找智能化改造升级解决方案,对接供应商的有效参考,是佛山市构建共同发展、相互协作、有序竞争的智能制造产业生态的重要支撑。

三、扶持方式:

1.

分类竞争性评选与符合性分配相结合。将产业内重点企业按机器人关键零部件生产、工业机器人整机制造、其他机器人(特种机器人、服务机器人、无人机/船等)生产、其他智能制造装备生产、机器人系统集成、智能制造系统集成等方向分类竞争性评选入池,每年入池企业总数不超过35家(含)。对在市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标杆示范项目中提供服务的资源池企业,以符合性分配原则进行扶持。

2. 事后奖励方式。对符合要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事后奖励。

四、奖励额度:

1. 对首次入选资源池的企业奖励20万元(包括直接纳入资源池的“市机器人本体制造和系统集成骨干企业”)。

2. 对在市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标杆示范项目中提供服务的资源池企业,按照服务合同金额的5%给予扶持,扶持金额最高200万元。

专题八:佛山市机器人制造和系统集成骨干企业

一、申报时间:2021-09-10至2021-10-15

二、支持范围:

支持机器人制造和系统集成骨干企业做强做大。

三、扶持方式:

1. 符合性分配原则。对经认定为佛山市机器人制造和系统集成骨干企业的进行扶持。

2. 事后奖励方式。对符合要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事后奖励。

四、奖励额度:根据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情况进行补助:

1. 机器人制造和系统集成企业在政策有效期内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 对被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为“广东省机器人骨干企业”、“广东省机器人培育企业”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已获得“广东省机器人培育企业”上述奖励的企业,升级为“广东省机器人骨干企业”,按差额进行奖励。

3. 同一家企业可同时获得以上两种奖励。

专题九: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

一、申报时间:2021-09-10至2021-10-15

二、扶持方式:

1. 推进工业互联网软件和工业APP的开发,培育一批面向特定行业、特定场景的工业APP,满足研发生产、运营管理等工业应用场景的需求,推动工业 APP 向平台汇聚。

2. 对获评国家级、省级工业APP优秀解决方案的佛山市项目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同一年度单个企业获得奖励金额最高为200万元。

专题十: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

一、申报时间:2021-09-10至2021-10-15

二、扶持方式:

1. 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提升服务能力、提高行业覆盖面,佛山本地企业入选国家工信部门认定的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下称“双跨平台”),一次性奖励800万元。

2.

支持双跨平台落户佛山,对总部落户佛山的双跨平台给予一次性800万元奖励;支持双跨平台在佛山设立控股子公司,对经营情况良好的子公司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在政策有效期内,对服务本地企业达200家、经营情况符合一定条件的子公司,再给予一次性600万元奖励。

专题十一:特定行业、特定区域工业互联网平台

一、申报时间:2021-09-10至2021-10-15

二、扶持方式:

鼓励根据行业特点建设提供能耗优化、制造协同、供应链协同等应用的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每年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佛山本地企业运营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中,认定不多于20个符合一定条件的特定行业、特定区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给予其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政策有效期内入选国家级或省级特定行业、特定区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再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1.

特定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特定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是指围绕工业互联网平台在垂直行业的深化应用,聚焦“平台+原材料”“平台+装备”“平台+消费品”“平台+电子信息”“平台+安全生产”“平台+节能减排”等领域,鼓励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等建设行业特色工业互联网平台,基于平台打造设计制造协同、生产管理优化、设备健康管理、产品增值服务、制造能力交易等解决方案,提升工业互联网平台行业应用能力。

2.

特定区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特定区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是指聚焦制造资源集聚程度高、产业转型需求迫切的区域,鼓励建设区域一体化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制定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规范,开展基于数据的跨区域、分布式生产、运营,加快平台资源及区域服务能力整合优化,提升全产业链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和产品创新力,推动平台在“块状经济”产业集聚区落地,促进区域内中小企业“规模化”数字化转型。

专题十二: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示范园区

一、申报时间:2021-09-10至2021-10-15

二、扶持方式:

鼓励重点产业集群辖区政府或园区联合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服务商,建设具有佛山特色的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示范园区(基地),鼓励基于5G网络的数字化应用,深化5G技术在生产制造环节的应用。对入选国家或省级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园区(基地)的(含工业互联网、5G应用、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一次性奖励
500 万元。

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园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园区是指借助新一代信息技术如5G、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对企业进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实现企业间或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发展,并对区域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起示范、带动作用,能够充分发挥示范园区经济、社会效益的特定区域。

专题十三: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公共服务

一、申报时间:2021-09-10至2021-11-30

二、扶持方式:

支持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服务商、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涉企行业协会等机构针对我市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提供规划咨询、技术指导、专业培训、应用推广、政策宣讲、金融对接等公共服务(不包括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对符合一定条件的机构进行事后奖励,单个机构最高按服务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
50%进行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为 100 万元。

专题十四: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

一、申报时间:2021-09-10至2021-10-15

二、扶持方式:

推动工业互联网安全态势感知、工业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安全产品研发和应用,引进和培育工业互联网专业安全第三方服务机构,指导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建设。对服务
10 家以上本地企业、经营情况符合一定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佛山市本地安全服务机构,最高按服务合同总额的 50%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最高
100 万元。

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是指通过建立系统信息安全体系保障企业工业控制设备和系统安全等工业互联网应用的安全运行,以提供持续的服务能力,防止重要数据泄露。推动工业互联网安全态势感知、工业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安全产品研发和应用,引进和培育工业互联网专业安全第三方服务机构,指导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建设。

专题十五: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

一、申报时间:2021-09-10至2021-10-15

二、扶持方式:

鼓励发展商等机构加快大型厂区、制造业集聚产业园区、产业特色明显的工业园区特别是村级工业园改造园区的
5G 专网、千兆光网、数据中心等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对园区面积不少于 100 亩,且实现 5G
专网、全光接入网、数据中心等运营与应用能力的工业园区,按该园区本地建设方在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已投入金额的20%予以扶持,单个园区扶持金额最高
1000 万元。若该项目已获得省级及省级以上扶持的,各级扶持资金的总额不超过项目已投入金额的 50%。

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是指能够体现数字经济特征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具备5G专网全覆盖、千兆光网全连接,配套有支持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的数据中心(本地或异地部署),实现对传统制造业进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升级。

高新企业认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