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征集重大项目专家库备选专家的通知
为实现重大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专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动态化和高效化,根据《深圳市重大科技计划项目评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建设科学权威、资源丰富、运行高效、安全可靠的深圳市重大项目专家库,整合国内外高层次专家资源,为深圳市重大项目评审提供有力支撑,我委现面向国内外征集重大项目专家库备选专家。
一、专家入库条件
根据《办法》要求,入重大项目专家库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品德良好,身体健康,能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具有一流的学术水平、专业的学术判断力和良好的科学道德,能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评审意见。
(三)掌握所评审项目所属领域或行业的世界科技前沿知识、最新科技产业发展状况,熟悉本领域或行业的科技活动特点与规律。
(四)在时间和精力上能保证完成评审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院士除外)。
重大项目专家库主要由国内外(含港澳)科技界、产业界和经济界高层次人才构成。
科技界专家应是长期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且具有正高级职称以上的专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
(一)全球知名奖项(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获得者,或中国、美国、俄罗斯、英国、德国、澳大利亚、日本、以色列等国家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或国内外知名专家。
(二)长江学者,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第一负责人;或国家科技奖励项目第一完成人。
(三)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负责人,或国家科技奖励项目完成人,或在主要国际学术组织中担任高级职务的科研人员,或海内外权威学术期刊审稿专家,或香港、澳门高校和科研机构科学家,或论文高被引科学家及其他专家。
产业界专家应是科技型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或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国家级高新区、科技园区及其创业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学会)等的高级管理人员。
经济界专家应是熟悉国家科技经费审计的注册会计师或者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或知识产权法等相关领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或知名创业服务机构的创业导师、天使投资或者创业投资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资本市场、银行信贷及保险等机构的首席分析师。
二、征集方式及程序
专家入库申请常年受理。符合条件的专家可由本人申请或单位推荐,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填写深圳市重大科技计划项目专家登记表,经单位审核和我委审批后确定入库,具体程序如下:
1、信息填报:备选专家(或推荐单位)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sticreview.sz.gov.cn/;点击“科研人员(专家)注册”,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相关资料并上传正面近照、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等相关附件材料;
2、单位审核:请各单位认真审核专家所填详细信息真实性及有效性,给出推荐意见。如果所在单位(深圳市内)还未注册,请通知单位科技管理员注册单位信息并开通申报人账号。凭申报人账号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sticapply.sz.gov.cn/,对科研人员(专家)进行审核;
3、申请人所在单位如果在深圳市外且未在我委注册的,单位注册地是否在深圳一栏,选否,进入市外专家预审,由我委对进入预审的专家进行审核;并且在是否自愿申请成为重大项目专家一栏,选是。
4、入库审核:我委定期审核专家信息,确定入库专家名单。
三、 联系方式
受理处室: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计划财务处
联系电话:0755-88103475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五楼
特此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