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深入推进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改革精神,深入推进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和广东省级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有关要求,我厅牵头起草了《关于深入推进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有关组织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有关修改意见和建议按照附件2格式要求填写,并于2021年12月29日前通过本网站提交。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反馈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关于深入推进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适时向社会公布。征集到的意见将不再一一反馈、回复。
附件:1.关于深入推进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表
省科技厅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