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省市联合基金(粤穗、粤深、粤佛、粤莞)拟安排项目资金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联合基金工作指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形式审查、通讯评审、会议评审(重点项目、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等程序,2021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省市联合基金共拟资助项目1405项(青年基金项目1234项,地区培育项目70项,重点项目91项,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10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3日至29日,共7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公示名单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方式:1.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电话:020-87567782,邮箱:skjt_sjjwxf@gd.gov.cn,传真:020-87567791
2.省科技厅机关纪委,电话:020-83163857
附 件:2021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省市联合基金项目资金拟安排表
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