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贷款贴息资金计划拟入库企业项目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和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2〕22号)的要求,我局于6月9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汕工信函〔2022〕363号,以下简称《通知》)组织开展贷款贴息专题的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经各区工信部门初审,共推荐42家企业申报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贷款贴息项目入库。
经我局复审,并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申报项目进行专项审核、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评分,现按《通知》要求,择优排序,拟按规定程序申报项目入库储备,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对拟入库企业名单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须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公示时间:2022年7月8日至7月15日。
联系部门:服务体系建设与融资促进科,电话:88992021。
地址:汕头市长平路金涛庄东区47栋东门,邮编:515041。
附件: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贷款贴息资金计划拟入库企业项目名单.xls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