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倍增计划”试点企业服务包奖励资金安排计划的公示
根据《韶关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服务包奖励政策实施细则》(韶工信〔2019〕135号)要求,对2021年实现“倍增计划”任务目标的试点企业在2021年1月至12月期间购买的第三方服务进行补贴(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需为国家、省、市级示范平台),补贴金额为实际支付费用50%,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企业上年度税收对财政贡献市级留成增长部分的30%(最高20万元)。补贴的服务范围包括:管理咨询、技术支持、设计研发、参展布展、宣传推广、电子商务、人才引进、市场开拓、品牌建设、财税法律、培训策划等生产经营辅助行为。
经组织2021年实现“倍增计划”任务目标的试点企业申报该项政策,并通过资格审核、专家评审、局党组会审定同意,南雄志一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广东西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韶关鹏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19家试点企业的38个项目符合要求,合计资金奖补831135.5元。现将2021年度“倍增计划”试点企业服务包奖励资金安排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自9月6日至9月12日,共7个自然日。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办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2021年韶关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服务包奖励资金安排表.xlsx
韶关市优质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6日
(联系人:沈洁华,联系电话:8891700;电子邮箱:888235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