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深圳高新区发展专项计划创新平台建设和科技金融服务提升拟资助项目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19〕1号)、《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19〕2号)和《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专项计划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22〕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各园区评审情况,我委拟对2022年度深圳高新区发展专项计划创新平台建设和科技金融服务提升项目进行资助,现予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10天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委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委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拟资助项目依托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委将不予受理。
受理处室:科技监督和诚信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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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科技创新局:0755-28942199;
龙华区科技创新局:0755-29672646;
市科技创新委:0755-88101543。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