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拟支持项目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3 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安排计划(地市部分)的通知》要求,经组织申报、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局党组研究、报市政府等流程,我局拟下达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现将拟支持的项目进行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3年3月14日至3月20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书面形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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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拟支持项目公示名单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1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