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的通知

各镇街(园区)工信部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报送2023年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的通知》要求,现就2023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通知如下。

各镇街(园区)工信部门按照《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污水治理、环境监测仪器、固废处理装备)规范条件》有关要求,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申报企业要按照规范(准入)条件要求,如实填报申请书及相关报表,对各项要求的符合性作出详细说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并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且承担相应责任。

各镇街(园区)工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范(准入)条件要求对申报企业情况进行核实,对符合要求的,将有关申请材料两份(含电子版光盘)及推荐函于4月5日前报我局(工业节能与民爆科),并组织辖区企业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同步线上提交规范条件申请书等相关材料。

 

线上申报操作手册.docx

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rar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9日

(联系人:樊欣怡,电话:22239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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