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区(功能区)、鹤洲新区筹备组工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和评估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将开展2023年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类别

(一)示范企业。主要面向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及其他服务型制造创新模式开展遴选。

(二)示范平台。面向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共享制造、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及其他服务型制造创新模式开展遴选。

二、申报条件及推荐名额

(一)共性条件

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情况。

(二)专项条件及推荐名额

1.示范企业

申报企业应为具有鲜明服务型制造特点的制造业企业。申报企业应通过战略规划、组织保障、技术创新、流程再造、市场拓展、人才培养等措施进行服务型制造转型升级,并取得显著成效。在本行业或相关领域内,其生产技术与工艺、服务能力与水平具有一定优势,服务收入占企业营业收入比重达30%以上。

2.示范平台

申报平台应为从制造业企业衍生出的服务平台或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包括应用服务提供商)。截至申报日正式投入运营时间须满2年。分为共享制造类和其他类。

申报共享制造类的平台,应围绕制造资源的在线发布、订单匹配、生产管理、支付保障、信用评价等,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整合分散化、多样化制造资源,发展“平台接单、按工序分解、多工厂协同”的共享制造模式,有效提升相关行业、区域制造资源的集聚和共享水平。

申报其他类的平台,应能够较好满足相关制造业企业在发展服务型制造方面的服务需求,具备在线服务、线上线下联动等功能,在服务体系建设、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模式等方面有所创新,能够有效提升制造效率和能力,有效降低企业间交易成本和合作风险。

我市推荐示范企业不超过4个,示范平台(共享制造类)不超过1个,示范平台(其他类)不超过2个。

三、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线下申报相统一方式。申报主体登录“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并在线填报,往年注册过的企业可用已有账号登录填报。填报完成后由我局对在线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形式审查,并择优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

四、工作要求

请各区(功能区)、鹤洲新区筹备组工信部门积极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于4月24日(星期一)前完成的线上申报填报(网址:https://selection.csoma.org.cn)。经我局推荐的单位,请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申报书(一式两份)于4月27日(星期四)前报送至我局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科(香洲区兴华路111号416室)。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和评估评价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生产合作函[2023]9号)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10日

  (联系人:王楠楠,联系电话:0756-2119090)

 

附件:

1.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和评估评价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生产合作函[2023]9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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