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2022年东莞市新型研发机构专项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共建类新型研发机构:

  根据《东莞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提升服务能力,满足创新发展需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东莞市新型研发机构专项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本项目实行无纸化申报,登录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2.0(https://dgkjj.dgstb.dg.gov.cn/egrantweb/index)完成网上申报。

  (一)网上注册

  首次申报的单位登录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注册,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开设用户账号的申报权限;已注册的单位必须更新单位基础信息。

  (二)申报

  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信息,通过系统提交申报材料(包含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经申报单位审核并按时提交后完成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17:00。

  (三)线上审核

  市科学技术局于2023年6月26日17:00前完成线上审核。

  (四)专家审核

  市科学技术局对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书面评审。

  (五)结果认定

  市科学技术局根据书面评审结果,报市政府同意后公布申报结果,拨付有关资助。

  二、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将申报资料通过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递交市科学技术局进行初审。初审主要包括审查项目申报书填写的完整性、规范性与合理性,核对项目申报单位提供的资料。

  (二)申报单位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三、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林尹雁、莫伟杰:22831302、22831314;

  东莞市电子计算中心,蹇玮、杨俊成:22112165、22113299。

  (二)系统技术支持

  刘攀:22831403。

  附件:1.2022年东莞市新型研发机构专项资助项目申报指南.pdf

     2.2022年东莞市新型研发机构专项资助项目申报书.doc

     3.东莞市共建类新型研发机构名单.xlsx

     4.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东莞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科〔2022〕41号).pdf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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