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实施2023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市县科技创新支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市县科技创新支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2〕1628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市县科技创新支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2〕256号)》文件要求,我市2023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市县科技创新支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指南如下:

专题一:提升电子信息产业核心技术攻关能力(高新科牵头,编号20230101)

支持方向:

聚焦我市电子信息产业在材料、工艺、设备、元器件等方面的关键核心技术需求,组织实施技术攻关重点项目,支持符合条件且有研发实力的企业联合行业上下游、科研院校组建任务型的项目创新联合体,强化协同创新形成突破;组织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项目,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新技术、新产品研究开发及中试、产业化,鼓励小微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形成企业发展优势。单纯的技术服务或者创新平台建设项目,不予支持。

申报要求:

1.企业牵头申报,其中:技术攻关重点项目,企业应符合以下其中一项条件: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原则上达到2亿元以上,或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6%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企业应提供相应证明资料);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项目,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上一年度销售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且须在2023年6月7日前完成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资料。

2.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校、新型研发机构、科技型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强强联合”开展技术攻关。

3.申报项目尚未形成有效产品销售,仍处于研究开发阶段;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年,不超过3年,项目执行期从项目申报时为开始。

4.项目投入以企业投入为主,企业自有资金与申请财政资金的比例不小于3:1,立项金额与企业申请财政资金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自有资金补足;项目开发的产品、工艺或技术能解决现实问题,并实现产业化。项目应明确成果形式以及技术、经济指标,并作为结题验收内容。

5.拟使用项目资金新购大型仪器设备的,申报单位应当充分论证购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本单位或本市已有同类仪器设施且共享服务可以满足实际需要的,原则上不得重复购置。

支持方式:事前资助,择优支持,支持项目数量不超过10个。单个重点项目资助不超过50万元,单个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项目资助不超过30万元,共资助300万元。

专题二:科普宣传和营造创新创业氛围

子专题一科普宣传(专家科牵头,编号20230601):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强化全社会科普责任、加强科普能力建设,促进科普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展,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本子专题分2个支持方向,支持方向一:支持开展群众性科普活动,包括科技活动周系列活动、科普讲解大赛、线上线下科普宣讲等;支持方向二:支持我市市级科技场馆建设1间示范性科普阅览室或对现有的科普展品进行维护、更新和换代。

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须是我市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支持方向一的单位须具备组织大型群众性活动经验,承办我市2023年科普讲解大赛、科技活动周、科技活动月等大型科普宣传活动。申报支持方向二的单位须为市级以上科技场馆,免费向公众开放,具有较好的科普宣传基础和影响力。

3.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

支持方式:

1.支持方向一:采取组织申报、事后支持方式,支持项目数量为1个,共资助15万元。

2.支持方向二:采取组织申报、事前支持方式,支持项目数量为1个,共资助45万元。

子专题二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成果科牵头,编号20230401):为营造我市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聚集和整合各种创新创业资源,引导社会各界力量开展创新创业工作,搭建服务创新创业的平台,弘扬创新创业的文化,激发全民创新创业的热情,掀起创新创业的热潮。

申报要求:

1.在肇庆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组织开展创新创业调研、培训、交流、比赛、论坛等相关活动的经验。

支持方式:支持1个单位承办活动,共资助40万元。

专题三:提升高新区核心竞争力(成果科牵头,编号20230402)

支持方向: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粤府〔2019〕28号)精神,围绕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支持高新区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建设,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培育一批科技型中小型企业,引进和培养一批高层次人才,建设高水平科技孵化育成载体、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进一步完善高新区体制机制建设。

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为我市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或所在地政府部门,协助国家级高新区争先进位的其他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可联合参与申报。

2.项目承担单位须建立项目资金专账或辅助账,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打造科技孵化与技术转移服务体系等科技创新领域。不得用于基础设施修建、办公厂房装修等与科技创新无直接关联的事项。

支持方式:项目经费是省科技厅对国家高新区争先进位、集聚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火炬肇庆高新区新能源汽车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等工作的奖励资金。采取后补助的方式,支持项目3个,肇庆国家高新区423万元,金利高新区200万元,西江高新区100万元,共723万元。

专题四:科研助理岗位补助(成果科牵头,编号20230403)

支持方向: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进一步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3号)和《关于印发<2022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就发〔2022〕1号)等文件精神,在我市国家级高新区内的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龙头骨干企业,落实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为我市国家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参与科研助理岗位工作的其他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可联合申报。

2.项目资金用于对完成科技部下达的2022年科研助理岗位开发任务指标的奖励和对2022年已吸收科研助理岗位的优秀单位进行补助。

支持方式:采取后补助的方式,支持项目1个,资助150万元。

专题五:科技支撑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

子专题一农业科技园区创新能力建设(社农科牵头,编号20230201)

支持方向: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2〕483号)要求,支持我市获批建设的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内企业开展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创新平台建设、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

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为我市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内入园企业,具备良好的示范推广应用能力和基础条件;鼓励产学研合作,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申报。

2.项目实施期内项目承担单位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新建市级以上创新平台不少于1个,开展技术合同登记不少于2项,开展农业科技培训或创新创业指导不少于10次,新增营业收入不少于300万元(项目验收时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3.项目必须有自筹经费投入,项目新增自筹资金与申请财政扶持资金比例不低于1:1,立项金额与申请财政资金的差额部分由申报单位自有资金补足。

4.每个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可申报项目数不超过2个。

5.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

支持方式:采取事前支持的方式,支持项目6个,单个支持额度30万元,共资助180万元。

子专题二现代种业与农产品深加工技术集成示范(社农科牵头,编号20230202)

支持方向:支持我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带项目、带技术、科技成果转化到我市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以科技为支撑,发展优势农业产业为重点,围绕种业、种养、农产品深加工等开展农业科技创新创业活动,培育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带动当地优势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申报要求:

申报对象为与肇庆市农村科技特派员签订了合作协议的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

2.农业技术推广种业和种养规模面积达500亩以上或产值300万元以上,带动农户50户,农村科技特派员担任项目技术负责人(特派员与申报单位需提供合作协议),申报主体占立项资金不低于70%。

3.项目必须有自筹经费投入,项目新增自筹资金与申请财政扶持资金比例不低于1:1,立项金额与申请财政资金的差额部分由申报单位自有资金补足。

4.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

支持方式:采取事前支持方式,支持项目11个,单个项目支持资金20万元,共资助220万元。

子专题三支持县域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高新科牵头,编号20230102)

支持方向:落实《肇庆市企业研发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四会、广宁、德庆、封开、怀集等地科技企业研发投入给予补助,鼓励企业加大研发力度。

申报要求:详见市科技局关于研发费财政补助工作通知。

支持方式:采取后补助方式,共资助100万元。

专题六:提升地市科技服务能力建设(成果科牵头,专题编号:20230404)

支持方向:围绕我市科技能力体系建设,推动科技服务机构能力提升,做好科技统计、科技政策法规宣传培训、高企引育及申报、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平台建设、科研诚信、科技档案、科技调研等科技服务工作,推动市级生产力促进中心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申报要求:

1.申报对象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级生产力促进中心。

2.申报单位须具备科技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拥有一定数量的服务人才队伍。

3.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

支持方式:采取组织申报、事前支持方式,支持项目数量为1个,共资助180万元。

高新企业认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