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移补助(2021年迁入我市)资金拟安排计划的公示

根据《江门市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细则(试行)》(江科﹝2020﹞38号)的规定,现将《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移补助(2021年迁入我市)资金拟安排计划》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市科技局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事实证据,市科技局将据实处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文杰,电话:8220246;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港口一路68号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

  附件: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移补助(2021年迁入我市)资金拟安排计划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31日

 

附件:

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移补助(2021年迁入我市)资金拟安排计划

序号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市区

扶持资金金额(万元)

小计

市本级财政

承担金额

县(市、区)级财政

承担金额

全市合计(2家)

20

10

10

1

广东瑞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914419007911515416

鹤山市

10

5

5

鹤山市小计(1家)

10

5

5

2

广东百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914419000506647535

恩平市

10

5

5

恩平市小计(1家)

10

5

5

高新企业认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