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盐田区2019年度第三批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及使用经费的公示
根据《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2019年修订)》,现按照产业发展资金核准制项目的审批流程,公示2019年度第三批产业发展资金项目(资助额100万元以上<不含>的评审制项目)(详见附件:盐田区2019年度第三批产业发展资金项目表<资助额100万元以上的评审制项目>)。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由其转交项目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进行反馈。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将予保密。提出的异议及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对提出的异议,项目受理部门将认真调查核实。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凡匿名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电话:22744183、25293685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行政中心420室
邮编:518081
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