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新塘镇扶持重点企业扩大内需市场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增城区鼓励工业重镇扶持重点企业扩大内需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关于确定<增城区鼓励工业重镇扶持重点企业扩大内需市场工作方案>中扶持对象和内容的工作指引的通知》要求,我镇制定了《新塘镇扶持重点企业扩大内需市场工作实施方案》,现开展专项资金申报,有关事项如下:
一、资金扶持对象的基本要求
1.在新塘镇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统计关系和税收缴纳全部在新塘镇的工业企业。
2.符合新塘镇规划、节能、环保、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3.2018年已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一套表名录。
二、企业申报的具体资格及标准
1.企业2018年产值需达5000万元或以上并实现正增长;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并实现正增长,另有奖补。
2.同一企业可同时申请符合条件的多个扶持项目,但企业申请单个或多个扶持项目时,申报的总奖补金额不得超过该企业规模所限定的最高奖补标准(详见方案);
3.申报企业不得弄虚作假,不得编造数据,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对发现存在骗取资金行为的,将追回已发放的奖励资金和资源,予以公示企业失信行为,并在3年内不予受理该企业任何奖补资金申请;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企业可申报的项目
达到规定申报资格的企业可按以下项目申报奖励
1.贷款融资贴息。对企业当年有银行贷款的,按银行同期实际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金额给予贴息,全年贴息总额不超过该企业应付利息总额。
2.技术改造。对2018年取得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且在项目建设期内的企业,对该企业2018年新购买生产设备和技术投入按实际给予10%-30%的奖补,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3.新产品开发。对企业在2018年获得广州市自主创新产品、广东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等创新产品认定的,给予每个认定产品5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新产品奖补资金不超过20万元。
4.国内参展。对在2018年度为推广品牌、促进销售参加或主办国内展会、展销会活动的企业,对企业支出的展位费(包括标准展位、场地、展厅等)予以资金奖补,不超过该企业全年国内参展各项费用总数。
5.土地厂房租赁。对企业因场地不足,租赁新塘镇内厂房或仓库用于扩大生产,给予2018年的租金补贴,不超过该企业实际租金总额。
6.申报省级研发机构。对企业在2018年度经省级部门单独或联合认定为省级研发机构的,包括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院士专家企业工作站,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四、申报材料受理地点、受理时间
1.申报材料按《新塘镇扶持重点企业扩大内需市场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一式三份,于2019年7月10日17:30分前报送至新塘镇人民政府企业管理与经济服务办公室(电子版一并报送)。(电子版要求:将经申报单位盖章后的申报资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后,发送至邮箱)。
2.申报单位须同时提交资金拨付材料,申报多个项目提交多份。一份完整的资金拨付材料包含:银行账号确认书2份、盖章的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1份。资金拨付材料不要与申报材料装订在一起。
五、业务咨询
新塘镇人民政府企业管理与经济服务办公室,地址:新塘镇府前路38号新塘镇人民政府西楼一楼经济办。
联系人:钟煜坚,联系电话82748464,邮箱:xt8276914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