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省促进经济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用途)资金(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政策支持)项目评审采购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行业协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要求,我局启动了2019年省促进经济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用途)资金(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政策支持)项目申报工作,目前已完成项目的初审工作,现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组织项目的完工评价、评审和设备核查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完工评价。组织5位专家(从我局专家库中抽取)按照省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评价的办法对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完工评价,形成完工评价意见。
(二)专家评审。5位专家在进行完工评价同时,根据评分体系对项目进行评分,并根据专家评分高低进行排序,并形成专家评审意见。
(三)投资核查。安排会计师事务所核查补贴区间内的设备发票,并进行核查发票真伪和发票查重,形成审核报告。
二、时间进度和费用标准
由于本次项目资金划拨时间有要求,时间进度非常紧张。我局将组织3个专家组开展相应工作,其中专家组(5人组成)需到企业现场进行完工评价和根据我局制定评分体系进行评分,同时还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补贴区间的设备发票进行核查。完工评价和专家评分按每天2.5个项目开展,需5个工作日完成,且会计师事务所需同步开展相应的工作。专家费用按每人每天1000元计算,工作餐费按100元/人/天计算。
三、报名条件
报名单位须纳入《珠海市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市级社会组织目录》,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
四、其他事项
2019年省促进经济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用途)资金(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政策支持)每个项目资金预算最高不超过4130元(如报价超过4130元视为无效报价)。费用包含专家劳务费、租车费、工作餐费、核查费用、资料印制、通讯费、管理费和税费等。
请参与报价的各有关服务机构报价精确到个位,本次采购按照中间价中标,选取最接近中间价的三家单位作为中标单位,中标价格为所有报价的中间价。请各有关单位准备报价材料(含报价单和营业执照,需密封)于7月4日下午15:00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香洲区康宁路66号)401会议室递交材料。
特此通知。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7月2日
(联系人:缪凌锋,联系电话:2213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