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建设,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依据《湛江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湛科〔2015〕30号)和《湛江市科技局关于湛江市众创空间扶持办法(试行)》(湛科〔2016〕5号),决定开展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应符合《湛江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
(二)申请认定的众创空间应符合《湛江市科技局关于湛江市众创空间扶持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
(三)申报市级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必须在广东孵化在线育成平台(http://register.gdfhq.org)登记备案。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须提交以下材料:
1、《湛江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孵化器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孵化器可支配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的复印件;专业孵化器需附上专业技术平台或专业化中试基地设备清单。
5、孵化器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能、管理和运营制度、创业导师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等相关文件复印件;孵化器管理人员学历证书复印件及管理人员清单。
6、场地布局、基础条件、硬件支撑情况证明材料。
7、拥有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8、广东科技企业孵化育成服务平台登记成功后生成的备案号复印件
(二)申报市级众创空间认定须提交以下材料:
1、《湛江市众创空间认定申报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众创空间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众创空间可支配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的复印件。
5、场地布局、基础条件、硬件支撑情况证明材料。
6、众创空间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能、管理和运营制度、创业导师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等相关文件复印件;众创空间管理人员学历证书复印件及管理人员清单。
7、拥有天使投资人、种子资金或风险投资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相关资金管理制度文件复印件。
8、广东科技企业孵化育成服务平台登记成功后生成的备案号复印件
9、与入驻创客、创业团队签订的服务协议复印件。
三、有关事宜
1、请各县(市、区)科技局积极做好本辖区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组织工作,并加强指导和服务。
2、请各申报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材料,将申请材料报所属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汇总后,于2019年8月15日前一式五份报送湛江市科技局高新科,并将申报书电子文档发邮箱。
3、申报书填写内容必须打印填入,一律使用A4纸,按顺序单独装订成册,并标明页码,对于篇幅不够的栏目可以自行加页。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湛江市科技局高新科 徐宇霞
联系电话:0759-3338445
E-mail:3338445@163.com
附件:1、湛江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书(正版) (1).doc
湛江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