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现代航运服务业资金扶持中配套资金部分奖励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我区出台的《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办法》(穗开管办〔2017〕33号)、《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开商务规字[2018]1号)等文件要求,我委现启动资金扶持中的配套资金部分奖励政策兑现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行业资格认定
申请奖励的企业需先进行行业资格认定(明确是否属于本办法所指现代航运服务业企业等),并作为兑现本办法奖励的前置条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函(原件,加盖公章,附经办人联系方式);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核原件);
3.当年与航运服务相关的证明材料:业务合同(或业务委托书)、交易凭证(或发票)等;根据行业特点,如有相关资格证书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营业情况说明(原件,加盖公章)。
行业资格认定受理部门: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地址:广州黄埔区大沙东路333号1108室)
联系电话:82491123、82491126
二、申请资金扶持中的配套资金部分奖励的企业自行申报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二)《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办法奖励兑现申请表》(原件,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验资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
(四)广州建设国际航运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的项目认定相关资料,或者国家、省、市邮轮游艇产业政策资金扶持审核通过的项目认定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
(五)项目进展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项目验收(完工评价)或结题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七)已获得广州建设国际航运中心专项扶持资金的证明,或者已获得国家、省、市邮轮游艇产业政策扶持资金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
(八)项目情况等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奖励事项申请时间和流程
(一)请符合奖励要求的企业请于7月24日前将行业资格认定材料交至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进行行业资格认定。
(二)在行业资格认定确认完成后,请于2019年8月23日至8月29日前登http://zcdx.gdd.gov.cn/zcdx-portal/pages/index.jsp(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填报和上传相关材料。
(三)系统网上审核通过后,企业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材料提交至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进行初步审核(纸质材料需在8月29日前提交完成)。(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联系电话:82114062)。
四、在申报过程中,如对申报要求有疑问,请联系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管委会(82491123、82491126)。逾期未按时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放弃申报。
特此通知。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管委会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