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韶关市2019年度产业科技人才申报工作的公告
韶科函〔2019〕72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促进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关于印发〈韶关市扶持产业科技人才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韶人才办〔2017〕6号)精神,现将2019年产业科技人才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7月18日至8月18日
二、申报范围和对象
(一)范围。在我市登记注册,属于工业、生产性服务业、现代农业等产业范围的企业、新型研发机构。
(二)对象。上述范围新引进并从事科技工作的工程技术人才,包括本市接收的毕业生、市外调入人员、留学归国人员。
三、申报条件
申报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二)2018年1月1日后新引进到韶关,与所在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申报时仍在企业工作;
(三)本科人才不超过35周岁,硕士或中级职称人才不超过40周岁,其余人才不超过50周岁,以2019年1月1日(含)为计算时间节点;
(四)已落户韶关或全职在韶关工作且每月在韶关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或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五)从事设计、研发、工艺、检测、设备、科技服务等科技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进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博士后人员与服务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直接纳入产业科技人才扶持范围。
未申报的2017年1月1日后新引进到韶关、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可继续申报。
四、申报流程
(一)组织申报。企业组织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填写《韶关市产业科技人才生活补贴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kjj.sg.gov.cn/ “相关下载”栏目中下载),并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作为附件(各一份并装订成册):
1.申请人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证件);
2.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港澳台地区及国外院校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3.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岗位证明;
4.入职后在韶关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或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需提供来韶前后的个人参保证明或完税证明);
5.申请人的收款账号:银行卡或存折(须工商银行);
6.用人单位资质证明材料,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7.企业内部公示资料(公示照片,公示格式参照附件3)。
经公示无异议后,企业在《韶关市产业科技人才生活补贴申请审核表》“用人企业推荐意见”栏中提出推荐意见。
(二)资料初审。申报企业将《韶关市产业科技人才生活补贴申请审核表》(附上申请人照片电子版)文档汇总,发至 kj8632211@163.com 邮箱,并按属地管理原则将申报材料及《县(市、区)2019年产业科技人才申报统计汇总表》(附件2)提交给所在县(市、区)科技部门,由所在县(市、区)科技部门初审,报同级组织部备案后,交到市科技局(新华北路32号二楼201室)。
(三)审查公示。市科技局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组织形式审查和随机抽查,提出入选人员建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五、相关待遇
相关待遇请登录韶关市科技局网站查询《关于印发〈韶关市扶持产业科技人才实施意见(试行)〉通知》。
六、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科技部门要广泛发动,深入细致实施,确保符合条件人员均能及时申报;
(二)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在申报受理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查并统计汇总本辖区范围的申报人才数量,报同级组织部备案后,报市科技局;
(三)申报材料应真实有效,申报人或申报单位提供虚假材料的,经核实,将纳入统一信息信用共享平台。
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甘艳芳、何朝驹
联系方式:0751—8632211、13640017788
附件:1.韶关市产业科技人才生活补贴申请审核表
2.县(市、区)2019年产业科技人才申报统计汇总表
3.企业公示模板
韶关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