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发展用途)项目入库储备申报工作的通知

保税区、高新区、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工信局: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0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发展用途)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19〕1526号)(下称《通知》)转发给你们,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级工业和信息化行政管理部门摸查,组织符合申报条件做好入库储备申报工作;

2.《2020年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发展用途)项目入库储备汇总表》(一式二份,并提供电子版)于2019年8月20日报我局(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3.项目申报材料(申请报告及证明材料)(一式二份,并提供电子版)于2019年9月15日报我局(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科)。证明材料指能证明申报单位或企业基本情况、申报项目基本情况的有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备案证、企业营业执照和年度审计报告、资格证书等的复印件。

逾期以上时间节点要求报送相应材料的,我局不再受理。

粤工信节能函[2019]1526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0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发展用途)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

附件1-7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7月17日

(联系人:苏介彬,电话:88992015,邮箱:stjxjjn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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