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下达资环领域部分中央预算内投资拟安排项目的公示
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生态文明建设专项管理暂行办法》和《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需对部分生态文明建设专项和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中央预算内资金进行调整。2019年6月13日我委下发《关于组织开展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调整备选项目遴选报送工作的通知》并上网公开,组织各地市开展备选项目遴选报送工作。经对全部备选项目在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部备选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查和现场核查、评分排序等评审程序,根据评审结论,拟将调整资金安排下达给“韶关钢铁有限公司煤气高效综合循环利用之一电站、二电站改建项目”等3个项目(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本公示的期限为 2019年8月9日 至 2019年8月15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真实性、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情况,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提出反馈意见,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处
联系方式:电话:020-83133190 传真:020-83138699 电子邮箱:fgwzhc@g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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