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作经费安排的公示

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关于明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工作经费计提比例和额度的通知》(粤工信财审[2019]768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珠海市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作经费安排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8月13日至8月19日,共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珠海市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作经费安排表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8月13日

  (联系人:甘露,电话:2159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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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珠海市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作经费安排的公示.pdf
珠海市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作经费安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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