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题项目资助计划的通知

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9年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题项目资助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资助项目共77个,资助金额共计1201.68万元(详见附件1-3)。

  二、请各镇区工信主管部门通知辖下有关企业办理资金请拨手续,并对企业资料进行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获资助的单位须在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银行帐号和开户许可证(如有)等信息,镇区工信主管部门线上进行审核。

  (二)请获资助的单位填写《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附件4,加盖公章),同时提交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如有)、发票或收据一份,票据须盖财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与获资助企业及开户名称相同)。票据抬头写“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内容写“2019年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题项目资助款”,金额大小写需填写清楚。资金票据等纸质材料于9月6日前报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局(市政府大楼六楼637室)。请镇区工信主管部门将《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电子文档汇总后发送至工信局电子邮箱qyk0760@126.com。

  三、获得资助企业要严格按照《中山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府〔2014〕108号)规定,加强项目跟踪管理,切实负起资金监管责任,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本企业的自主创新、技术研发、扩大生产、品牌创建和市场开拓等生产经营活动,或用于支付企业融资成本,不得用于人员工资及购买车辆等消费性支出。

  附件:1.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能力建设项目资金安排计划表

           2.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项目资金安排计划表

           3.高成长中小企业项目资金安排计划表

           4.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8月29日    

  (联系人:王璐璐,电话:88307014)

附件下载:中工信454号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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