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汕头市医学科技人才培育及临床技术提升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汕头市科技计划项目医疗卫生类别工作指引(试行)》(下称《工作指引》)有关规定,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前期调研情况,现将实施2019年汕头市医学科技人才培育及临床技术提升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按照《工作指引》规定,申报对象为市中心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汕大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汕大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汕大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国际眼科中心和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等医疗机构。

二、申报要求

1、支持重点。重点鼓励在医疗技术、医疗方法等方面的创新探索和临床应用研究,提升粤东地区临床应用水平。

2、资金分配。项目使用市级财政资金,每项支持额度为10万元,鼓励所在单位按1:1或更多数额给予经费补助。每一符合条件的单位最多可申报3项。

3、申报内容。申报项目要求内容真实可信,不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社会效益,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交《承诺书》。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项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任务书。

三、申报程序

1、网络申报。申报单位和申报人通过汕头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pro.sti.gd.cn)进行申报,提交申报书及相关材料,经所在申报单位科研部门审核后提交到市科技局。

2、市科技局负责组织评审工作,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系统采用网络评审方式进行。

3、项目立项遵循质量优先原则。项目实施完成后,按照任务书和《工作指引》有关规定进行结题验收。

四、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及提交时间为2019年9月10日至16日17 时;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8日17时。

五、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020-83163338、83163469(广东省科技创新监测研究中心)

业务咨询:0754-88426652(市科技局社会发展科:唐国成、沈嘉毅)

                            汕头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9月9日

高新企业认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