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

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便函〔2019〕873号)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调整

(一)事后奖补项目在2019年1月1日(含)至2019年8月31日(含)内完工,完工日期在项目备案证建设期内,项目符合条件的设备购置总额不低于500万元。

(二)贷款贴息项目在2019年1月1日(含)至2019年8月31日(含)内完工,完工日期在项目备案证建设期内,企业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00万元。

(三)股权投资项目企业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

二、项目完工评价和申报要求

符合入库条件的事后奖补和贷款贴息项目完工后,企业按照《2020年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库材料清单》(附件)准备完工评价及项目申报材料,报属地工信部门安排时间开展完工评价。

三、加强项目管理

各市(区)推荐申报项目需经属地工信部门党组会议审议,审议同意后方可推荐上报,上报文(1份,含汇总表)和初审后的项目完工评价及申报材料各一式3份(含1份电子版)于2019年10月15日前报送我局。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9月23日

(联系人:李淑贞,0750-3279821;陈永聪,18319779012) 附件:附件1便函[2019]873
附件:附件22020年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库材料清单
附件:附件3责任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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