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下半年集中办理广州开发区配套科技项目验收(余款申请)及配套项目清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区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穗开管办〔2013〕8号)及穗开管〔2007〕21号批复执行的广州开发区配套科技项目(含各类配套科技项目及国家、省级工程中心等研发机构开发区资助项目),在上级科技主管部门验收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向区科技部门提交区配套验收申请材料,办理区配套项目验收及区配套资金余款拨付手续。
为切实履行区级配套项目管理,我局同时开展区配套科技项目的清理工作,区配套科技项目验收申请和余款兑现每年集中受理两次,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以我局发布的集中清理通知及项目清单为准。若两次机会内企业均未提出区配套验收申请,将被列入清理名单,届时将不再拨付区配套资金的余款,直接办理项目结题或者终止。
我局现启动2019年下半年集中办理广州开发区配套科技项目验收(余款申请)及配套项目清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发区配套科技项目验收(余款申请)兑现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1-3的条件,其余情况见条件4、5:
1.取得广州开发区配套资金立项批复并签订了区配套任务书(即:2013~2016年立项的未验收区配套项目,见附件清单)。
2.取得上级部门通过验收后下达的正式文件(如:验收报告/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3.符合区配套项目任务书的验收要求,尚需拨付相关配套资金余款的。
4.本年度清理2013年立项的区配套科技项目,即“附件1.(1)属于本次事项范围的区配套项目清单(2013~2016年立项)”中的“2013年未验收项目(区配套)”项目,如果本年度不申请办理区配套验收,将被列入清理名单,届时将不再拨付区配套资金的余款,将直接办理项目结题或者终止。
5.对于2011~2012年立项的区配套科技项目,我局已安排在2018年度列入清理名单,并于2018年上半年、下半年共集中组织了两次区配套验收申请,对于已经按照要求提交资料申请办理区配套验收的项目,列入2019年可申请办理兑现区配套资金余款的项目清单,即“附件1.(2)属于本次事项范围的区配套项目清单(2011~2012年立项)”中的“2011年未验收项目(区配套)”、“2012年未验收项目(区配套)”项目;对于未按照要求提交资料申请办理区配套验收的项目,不再拨付区配套资金余款。
(二)办理流程及相关要求
1.注册和预审:请在规定期间内及时登录“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http://zcdx.gdd.gov.cn)申请注册和提交预审。
2.纸质材料受理:预审通过后,请在规定期间内及时将申请审批纸质材料提交到区政策兑现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3.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为方便企业申领上述资金,我局会同区政策研究室优化了拨款材料及申请流程。政策兑现申请经区科技局审核通过后,无需前往区政策兑现窗口提交纸质拨款材料。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的具体要求请各企业务必仔细阅读办事指南,并按要求上传《收款确认函》。
4.重要事项提醒:为确保资金及时准确拨付,在线申请前,请各单位务必确认系统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并经审核通过后,再提交政策兑现事项申请。
5.QQ群号:334548099(申请此次广州开发区配套科技项目验收(余款申请)的企业请加入QQ交流群,方便及时沟通交流)。
(三)受理时间、受理地址、联系方式
1.受理时间
(1)企业在“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和系统提交申请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5日。
(2)通过预审后,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时间:
第一批(原立项为国家级项目的区配套项目):2019年10月23日;
第二批(原立项为省级项目的区配套项目):2019年10月24日;
第三批(原立项为市级项目的区配套项目):2019年10月25日。
对于以上三批项目,审查有问题需要补充完善的项目资料,补收完善后的资料时间统一为:2019年10月30日~2019年10月31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材料、不能按时提交的项目材料,本次不再受理。
2.纸质申报材料受理地址
纸质申报材料受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窗口。
3.联系方式
(1)区“政策兑现”窗口,联系电话:82114062,邮箱:zcdx@gdd.gov.cn。
(2)咨询、审查服务机构——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系人:胡天驰,联系电话:83491558,83491559,83491565邮箱:123046211@qq.com。
(3)区科技局:徐曼,联系电话:82111941,邮箱:1138337794@qq.com。
二、开发区配套科技项目清理
(一)本年度清理范围
列入本年度清理的开发区配套科技项目为2013年立项的区配套科技项目,即“附件1.(1)属于本次事项范围的区配套项目清单(2013~2016年立项)”中的“2013年未验收项目(区配套)”项目,如果本年度不申请办理区配套验收,将被列入清理名单,届时将不再拨付区配套资金的余款,将直接办理项目结题或者终止,对于不按照要求办理、不配合办理的,将对企业予以降低信用等级、停止区科技资金申请资格两年、两年内不予推荐申报上级各类项目的处罚措施,处理结果在我局网站进行公告。
对于符合以上“一、开发区配套科技项目验收(余款申请)兑现”要求的,直接按照“一、开发区配套科技项目验收(余款申请)兑现”要求办理余款兑现。
对于属于“附件1.(1)属于本次事项范围的区配套项目清单(2013~2016年立项)”中的“2013年未验收项目(区配套)”项目,但是不符合以上“一、开发区配套科技项目验收(余款申请)兑现”要求的,按照以下清理工作流程及安排办理。
(二)清理工作流程及安排
1.清理流程
对于上级原立项部门未组织验收或者不组织验收的项目,由我局按照项目任务书委托专业机构组织项目验收,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验收结果申请兑现区配套资金余款(无余款项目直接办理验收)。
清理流程:项目承担单位提交验收申请材料→材料初审→初审合格→安排验收→验收评审会议→验收通过→项目承担单位申请兑现区配套资金余款。
项目验收根据情况采用会议验收或者现场评审验收的方式。项目承担单位参加答辩人员为各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验收材料编写人员。
2.清理工作时间安排
(1)项目承担单位提交验收申请材料时间安排
提交时间:2019年11月7日~2019年11月8日。
项目承担单位将一份验收材料报送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科学城基地(科学城科研路12号,1楼K101)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安排组织验收评审。正式验收时提交书面验收材料5份。
(2)评审验收时间安排
计划验收时间:2019年11月~2019年12月,具体按照实际情况执行。单个项目具体答辩时间由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通知。
(3)联系方式
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系人:胡天驰,联系电话:83491558,83491559,83491565邮箱:123046211@qq.com。
区科技局,联系人:徐曼,联系电话:82111941,邮箱:1138337794@qq.com。
2019开发区配套余款QQ群,群号:334548099。
附件:1.(1)属于本次事项范围的区配套项目清单(2013~2016年立项)
1.(2)属于本次事项范围的区配套项目清单(2011~2012年立项)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