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珠海市工业节能与工业循环经济资金项目入库申报的通知
横琴新区、各区(经济功能区)、富山工业园工业节能主管部门,各重点用能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工业节能与循环经济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投入节能项目,根据《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节能与工业循环经济用途)管理实施细则》,结合我市工业节能工作重点,现将2020年市工业节能与工业循环经济用途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一)能源管理体系认证项目:对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给予奖励;
(二)能源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对开展能源管理中心平台建设的重点用能单位给予奖励,要求能源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已开具发票,并成功接入市级、省级平台;
(三)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对设备投资进行支持,且设备投资额大于50万元(以发票为准);
(四)工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支持我市2018年度单位产值能耗下降的工业企业实施并已经完工的节能技改工程项目,对设备投资进行支持,且设备投资额大于50万元(以发票为准);
(五)省级以上工信部门认定的已完工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等循环经济类示范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主体
项目申报单位为在珠海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
(二)项目实施完工时间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项目需企业完成认证并取得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认证证书日期为准的)的企业,其认定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0月12日期间。
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管控中心应于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0月12日期间建成并成功接入市级、省级能源管理平台。
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已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工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完成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0月12日期间。
(三)社会信用
项目申报单位信用良好,如列入“政府联合奖惩执行对象黑名单”的,专项资金不予支持。
(四)其他
项目单位近5年以来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无违法违纪行为。已获得珠海市级财政资金(含市财政因素分配至各区资金)的同类奖励或补助的项目不得再申报,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其中:节能、清洁生产技改项目不得与工业投资、设备投资等相关专项重复申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
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项目
(1)企业(单位)工业节能与工业循环经济用途资金申请报告;
(2)企业(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1);
(3)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2);
(4)珠海市2020年工业节能与工业循环经济用途资金项目入库申请表(附件4);
(5)2020年市工业节能与工业循环经济用途资金申请承诺书(附件3);
(6)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8)其它可以提供的材料;
(9)市工信局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相关规定告知企业书(附件6)。
2.能源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1)企业(单位)工业节能与工业循环经济用途资金申请报告;
(2)企业(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1);
(3)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2);
(4)珠海市2020年工业节能与工业循环经济用途资金项目入库申请表(附件4);
(5)2020年市工业节能与工业循环经济用途资金申请承诺书(附件3);
(10)其它可以提供的材料;
(11)市工信局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相关规定告知企业书。(附件6)
3.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1)企业(单位)工业节能与工业循环经济用途资金申请报告;
(2)企业(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1);
(3)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2);
(4)珠海市2020年工业节能与工业循环经济用途资金项目入库申请表(附件4);
(5)2020年市工业节能与工业循环经济用途资金申请承诺书(附件3);
(13)市工信局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相关规定告知企业书。(附件6)
4.工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1)企业(单位)工业节能与工业循环经济用途资金申请报告;
(2)企业(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1);
(3)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2);
(4)珠海市2020年工业节能与工业循环经济用途资金项目入库申请表(附件4);
(5)2020年市工业节能与工业循环经济用途资金申请承诺书(附件3);
(6)节能技术改造材料;
(7)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8)节能技改投资金额证明材料;
(9)项目设备发票清单(附件5)以及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10)申报单位的单位工业产值能耗下降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11)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或者完工评价意见等;
(12)其它可以提供的材料;
(13)市工信局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相关规定告知企业书。(附件6)
5.省级以上工信部门认定的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等循环经济类示范项目
(1)企业(单位)工业节能与工业循环经济用途资金申请报告;
(2)企业(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1);
(3)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2);
(4)珠海市2020年工业节能与工业循环经济用途资金项目入库申请表(附件4);
(5)2020年市工业节能与工业循环经济用途资金申请承诺书(附件3);
(6)获评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等有关示范项目的证明材料;
(7)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8)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或者完工评价意见等;
(9)其它可以提供的材料;
(10)市工信局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相关规定告知企业书。(附件6)
(二)申报材料编写要求
1、各项目申报单位按照以上申报材料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其中:纸质材料要按照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后一式两份提交到市工信局工业园区与工业节能科;并提供电子版申报材料(要求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另外提交可编辑的EXCEL电子版《珠海市2020年工业节能与工业循环经济用途资金项目入库申请表》(附件4)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注明“2020节能项目+企业全称”。
3、资料提交时间要求。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12日。
附件:1.企业(单位)基本情况表
2.项目基本情况表
3.2020年市工业节能与工业循环经济用途资金申请承诺书
4.珠海市2020年工业节能与工业循环经济用途资金项目入库申请表
5.发票清单格式
6.市工信局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相关规定告知企业书
7.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参考大纲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9月27日
(联系人:李振,电话:0756-2216091,地 址:康宁路66号409室,电子邮箱:14742834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