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加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励力度资金设备事前奖励项目的通知
各镇街工业信息科技局、松山湖产业发展局、滨海湾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各有关企业:
为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常务会议关于加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励力度有关精神,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2019 年加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励力度资金项目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2019年加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励力度资金设备事前奖励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扶持方向和支持方式
(一)扶持方向
支持在广东省内登记注册且在广东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中央驻粤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实施提质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和绿色发展等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并取得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的项目;不得支持淘汰类和落后产能项目,项目申报时环保信用评价为“环保不良企业”以及“信用中国”网站受惩戒黑名单企业不予支持。
(二)支持方式
主要对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1月1日已通过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审批,计划建设或正在建设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购置额20%给予事前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 万。奖励资金分期拨付,项目通过评审后先按不超过奖励资金额的70%拨付,具体拨付额度比例根据新增资金预算控制指标和各地市竞争性评审遴选后的项目计划设备购置总额等因素确定。项目完工并通过验收后,按实际设备购置总额核算奖励金总额,并按规定拨付奖励资金余额,如前期拨付的奖励资金超过实际核算的奖励金总额,则收回多拨付的资金;未通过验收的项目收回前期已拨付资金。单个企业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申报指南。
二、 申报方式及截止时间
项目入库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19年11月1日,项目单位登陆“企管家”网站(http://im.dg.gov.cn)进行网上申报(非“企管家”用户的企业,申报时须先按要求注册为用户)。网上审核通过后,项目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将书面申报资料打印胶装成册一式三份于2019年11月1日(周五)前报送至市工信局技术进步与质量科。
三、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宇
联系电话:22221295
办公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68 号塞纳城市嘉园二楼市工信局技术进步与质量科
附件:2019年加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励力度资金设备事前奖励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019年加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励力度资金设备事前奖励项目申报指南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