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清远市2019年度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省农业科技创新平台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实施2019年“大专项+任务清单”(省农业科技创新平台项目)的通知》精神,按照省科技项目的管理要求,市科技局决定组织清远市2019年度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省农业科技创新平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题设置

本次大专项设置“国家级‘星创天地’建设”专题,支持国家级“星创天地”完善平台功能与提升运营服务能力。

重点支持方向:1.“星创天地”平台功能完善。完善平台育成孵化体系,整合创新资源要素、优化导师队伍、建设电商、工商、财税等服务平台;2.“星创天地”创业培育服务。面向入驻企业、团队和当地农户等提供培育孵化、成果转化、技术培训、金融服务和政策咨询等服务,探索“星创天地”发展运营和服务模式。

二、基本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是清远市辖区内已备案国家级“星创天地”的运营机构。

(二)项目实施方案须科学合理,项目申报书的研究内容、预算投入、预期结果及验收指标应明晰合理、量化可考核。如果项目列入计划,将作为签订合同书、项目验收和绩效考核的依据。

(三)申报材料应真实可信,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立项资格,且申报单位三年内不得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同时不推荐申报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项目。

(四)申报单位须出具自筹经费承诺函,自筹新增科研经费不少于申请资金额的3倍。

(五)项目实施周期控制在2年以内,从项目申报当月开始计算。

    三、申报程序

    (一)平台注册。1、已在清远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注册的单位和申报人,可以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2、首次申报的单位在清远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注册并完善单位信息后提交主管部门审核;3、项目申报人及单位管理员注册并完善个人账号信息后选择单位挂靠。

   (二)项目申报。项目申报人通过清远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申请书、可行性报告(须按系统模板要求撰写)及相关附件材料,单位管理员对项目进行审核后上报。

   (三)审核推荐。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须对照通知要求,对申报单位的资质及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通过清远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向市科技局择优推荐(已推荐项目原则上不退回修改)。 

   (四)材料报送。申报项目在清远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通过主管部门审核后,申报人打印书面申报材料并装订成册,报送至市科技局。

四、有关要求说明

申报单位必备的附件材料:

(一)项目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项目单位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收入支出表;

(三)国家级“星创天地”备案材料;

(四)国家级“星创天地”现有入驻企业及创业团队信息;

(五)其他证明材料。

    五、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19年10月18日9:00至10月25日17:00。各推荐单位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9日17:00。书面申报材料一式3份于10月31日前送市科技局,过期恕不受理。

    六、联系方式

农业农村与社会发展科:刘  毅,0763-3362316

通讯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鹿鸣路2号(清远大厦)504室

    附件1.广东省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国家级星创天地名单

    附件2:市县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操作手册

                                          清远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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