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华区2019年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拟扶持项目的公示
根据《龙华区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深龙华府办规〔2019〕4号),现对《龙华区2019年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拟扶持项目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11月22日-11月28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名单对象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手写签名),我局将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拟扶持企业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沿河路10号观澜美术馆副楼310,联系人:彭波,0755-23338455。
附件:龙华区2019年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拟扶持项目名单
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