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粤港清洁生产伙伴标志企业(第十批)资助项目的公示

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粤港清洁生产伙伴标志企业(第十批)奖励的通知》要求,经企业申报,我局复核等,现提出2018年度“粤港清洁生产伙伴”标志企业(第十批)资助项目。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入选项目予以公示(见附件)。

  如对入选项目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市工信局(资源综合利用和电力处)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和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具体情况和证明材料。反馈意见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无效。

  公示时间为2019年11月27日至2019年12月4日。

  附件:深圳市2018年度粤港清洁生产伙伴标志企业(第十批)资助项目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1月26日

附件:

深圳市2018年度粤港清洁生产伙伴标志企业(第十批)资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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