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广东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新驱动战略,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实施2020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通知》(粤科资字〔2019〕1445号)和省财政厅《关于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市县项目管理系统试点上线的通知》要求,现将实施2020年广东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和入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贯彻落实国家、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部署和市政府《关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汕府〔2019〕55号)、《关于加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若干措施》(汕府〔2019〕56号)精神,结合我市重点科技工作,以“省级引导、市级统筹、充分放权、事后监管、绩效导向、奖优罚劣”为原则,严格按照科技项目管理要求,公平、公开、公正组织实施。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市县项目库系统入库信息表》和项目申报书,经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入库。
企业2018年度没有研究开发费投入的不予支持。
承担3项以上(含3项)在研项目或有1项以上逾期未结题验收项目的企业法人,以及承担2项以上(含2项)未完成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
同一企业法人项目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目,同一专题项目2019年度已获得支持的单位不能申报(后补助项目除外)。
二、支持方向和重点任务
1、实施普惠性科技创新后补助重点项目
专题一:企业研发费用补助专项(编号:20200101)
拟安排资金1000万元,作为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后补助资金。由市科技局统一以税务部门核定的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额和研发费数额为基数,经征求统计部门意见后、按比例直接给予补助,不需要企业申报。每家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已获得2019年、2020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专项(后补助项目除外)立项的不给予补助。
牵头科室及联系人:高新技术科 黄文波,0754-88426672
专题二: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编号:20200102)
拟安排100万元,支持药品生产企业和临床试验机构参与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对已与合作机构签订合同并支付款项的,每个项目补助50%,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业经国家审批机构受理申请的,每个项目补助40万元,累计金额不超过60万元;对已获得国家审批机构通过的,每个项目补助40万元,累计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每家企业最多支持2项,补助资金直接补助知识产权所有者。
牵头科室及联系人:社会发展科 唐国成,0754-88426652
专题三:创新券补助专项(编号:20200103)
拟安排资金150万元,实施科技创新券补助,重点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业者向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服务机构等单位购买科技成果或研发、检验检测等创新创业服务,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业者申领省创新券进行协同支持,单个项目的累计支持比例最高不超过服务实际交易金额的15%,年度累计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
牵头科室及联系人:监督服务科 陈桌洧,0754-88426619
专题四: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补助专项(编号:20200104)
拟安排18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给予一次性补助,对运营成效良好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给予补助。
牵头科室及联系人:高新技术科 黄文波,0754-88426672
专题五:科技融资补贴专项(编号:20200105)
银行、创投机构向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入驻科技企业提供贷款及投资,入驻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首次贷款项目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每家企业给予贷款总金额5%最高10
万元补贴;入驻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获得创投机构投资,对单笔投资额超过100万元且持股两年以上的创投机构,按该笔投资额的3%最高10万元对创投机构进行补贴,单个创投机构每年累计不超过50万元;创投机构投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迁入我市1
年以上的,参照上述条件给予补贴。
牵头科室及联系人:高新技术科 黄文波,0754-88426672
专题六:科技担保补贴专项(编号:20200106)实施科技担保补贴,给予2019年度被担保科技企业每家每年不超过担保费金额30%最高10万元的补贴。
牵头科室及联系人:高新技术科 黄文波,0754-88426672
专题七:科技保险补贴专项(编号:20200107)
拟安排科技保险保费补贴资金100万元。对2019年度购买科技保险(不含财产险、职业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科技企业,给予30%保费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不超过10万元。
牵头科室及联系人:高新技术科 黄文波,0754-88426672
2、市区联动实施科技创新重点项目
专题一:市区协同创新项目研发(编号:20200201)
拟安排资金300万元,支持区县针对优势特色产业和传统产业优化升级项目研发,市、区县按照12以上的比例进行投入,由区县科技部门组织实施,报市科技局备案。项目申报时需提供区县政府或区科技、财政部门意见。
牵头科室及联系人:监督服务科 陈桌洧,0754-88426619
专题二:高新技术企业奖补专项(编号:20200202)
拟安排资金816万元,对2019年度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4万元,区县按不低于市的比例投入。不需要企业申报,统一由市科技局按规定向区县办理划拨资金手续。
牵头科室及联系人:高新技术科 黄文波,0754-88426672
专题三:重大科技专项(编号:20200203)
拟安排2019年度立项项目配套资金640万元,由相关区县按规定拨付。
2020年度拟安排640万元,支持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针对我市产业发展中的“卡脖子”技术或关键共性技术进行联合攻关,推动实施替代进口战略。项目立项后先拨付15%扶持资金;经评估项目任务进展过半且项目总经费投入过半的,再拨付立项资金的65%;项目任务及项目总经费投入达到90%或达到验收条件的,经评估拨付剩余20%资金。拟支持20个项目,每个项目支持不超过80万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新材料技术领域最多各支持4项,其他技术领域最多各支持2项。申报单位须为规上限上的高新技术企业。已获2019年度该专题支持的单位不在本专题支持。
牵头科室及联系人:高新技术科 黄文波,0754-88426672
专题四:市、区县科技服务能力建设(编号:20200204)
拟安排70万元,支持市区(县)科技服务体系、科技规划、科技报告、科技统计与创新监测服务体系能力建设,提升科技管理服务机构承担我市创新管理工作能力,每个项目支持10万元。
牵头科室及联系人:监督服务科 陈桌洧,0754-88426619
3、实施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点项目
专题一: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专项(编号:20200301)
拟安排资金100万元,专项支持该专题2019年度已立项项目。
牵头科室及联系人:平台基地科 彭俊斌,0754-88426675
专题二:省部重点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编号:20200302)
拟安排资金320万元,支持我市省部重点实验室科研工作,每家可申请奖励后补助40万元。支持我市企业建设省企业重点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每家企业可申请奖励后补助40万元。奖励资金统筹安排本机构科研工作。
牵头科室及联系人:平台基地科 彭俊斌,0754-88426675
专题三: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培育专项(编号:20200303)
拟安排资金100万元,实施国家、省自然基金项目培育计划,支持我市申报2019年度国家、省自然基金项目计划中,未获得立项支持但排名居前并经所在单位推荐的项目,每个项目支持5万元。项目评审以国家和省项目评审分数为依据。资金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工作。
牵头科室及联系人:平台基地科 彭俊斌,0754-88426675
专题四:省科技奖培育专项(编号:20200304)
拟安排资金100万元。重点支持在工业、农业、医疗卫生领域,技术上有重要创新,解决了行业发展中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技术难点问题的项目。项目必须经过一年以上较大规模的实施应用,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明显。入库的项目根据技术创新和产业化情况分一、二档各支持不超过10项,每个项目分别资助10万元、5万元,资助资金一次性拨付。入库项目必须承诺申报2020年省科学技术奖项目。
牵头科室及联系人:监督服务科 陈桌洧,0754-88426619
4、实施创新平台载体重点项目
专题一:引进优质创新资源(编号:20200401)
支持境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世界500
强企业、中央企业等来汕设立独立研发总部、区域研发中心或创新研究院,支持引进境外著名高等院校来汕合作办学,引进国内双一流大学、国家重点科研院所来汕举办分校、分院、研究生院或引进国家重点实验室,采取“一事一议”形式给予经费支持。
牵头科室及联系人:平台基地科 彭俊斌,0754-88426675
专题二:支持特色产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编号:20200402)
支持针对产业优势和特色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提供技术支持、检验检测、研发服务、咨询服务、创意设计等服务,推动产业优化升级。每个项目支持不超过100万元(市政府批准的“一事一议”项目除外,省、市新型研发机构及其本地发起单位不在本专题支持)。
牵头科室及联系人:平台基地科 彭俊斌,0754-88426675
专题三:支持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编号:20200403)
支持主动对接广东省科技资源共享网,推动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汕头大学、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等高校科研机构、市级检验检测部门开放大型科研设备共享,对借用或租用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的单位开展研发所产生的费用给予50%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牵头科室及联系人:平台基地科 彭俊斌,0754-88426675
专题四:名院名校理工类研究生科技创新实践基地建设(编号:20200404)
拟安排100万元,支持名院名校理工类研究生科技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实践基地依托单位与入驻研究生及其导师联合开展科技创新。联合开展项目获得科研成果并经专家评审后,按照该项目研发投入费用10%的比例予以一次性经费补助,基地依托单位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
牵头科室及联系人:平台基地科 彭俊斌,0754-88426675
专题五:支持博士生定向培养(编号:20200405)
支持联合香港大学等境内外知名院校,定向为汕头培养博士生,对于报读理工类全日制博士并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回汕工作5年以上的学生,每人补助10万元。
牵头科室及联系人:资源配置科 曾继标,0754-88426676
5、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社会发展科技创新重点项目
专题一: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及应用推广项目(编号:20200501)
拟安排40万元,支持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及应用推广等工作,重点支持海产品、农林产品精深加工及农业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工作,每项支持10万元。
牵头科室及联系人:社会发展科 唐国成,0754-88426652
专题二: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编号:20200502)
拟安排20万元,支持农村科技特派员对接我市农村工作,每对接一个村的需求支持2万元,每个村最多支持2个团队(含个人)。
牵头科室及联系人:社会发展科 唐国成,0754-88426652
专题三:专业镇、星创天地及科技对口帮扶镇(街道)、村建设(编号:20200503)
拟安排40万元,支持专业镇和星创天地建设,提升综合竞争力,支持科技对口帮扶镇(街道)、村建设,重点支持我市革命老区苏区和省定贫困村,每项支持10万元。
牵头科室及联系人:社会发展科 唐国成,0754-88426652
专题四:国家、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培育专项(编号:20200504)
拟安排90万元,申报主体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内的牵头企业。依托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支持其牵头企业开展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和新品种的引进、研发、集成应用与示范推广等工作,建成技术研发、集成与应用、良种引进示范和繁育等功能区,通过龙头企业促进当地农业优势特色产业的技术升级和产业发展。单个项目定额资助30万元。
牵头科室及联系人:社会发展科 唐国成,0754-88426652
专题五:民生社会发展科技创新(编号:20200505)
拟安排100万元,针对我市人口与健康、资源与环境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的科技需求,重点支持以企业为主体的水(大气、土壤等)污染治理、禽畜粪污资源化利用、节水、节能减排、防灾减灾、信息安全、公共安全(消防、食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等)、中医药大健康等方面的技术研发工作,每个项目支持10万元。
牵头科室及联系人:社会发展科 唐国成,0754-88426652
6、实施医疗卫生领域应用基础研究重点项目
专题一:持续支持妇女、儿童危重急症救治以及精神障碍、智力障碍、孤独症、脑瘫医疗康复领域人才培养、临床医学技术应用研究项目(编号:20200601)
拟安排120万元,重点支持该领域新技术发展临床应用及研究,加强人才培养和临床应用技术攻关,提升粤东地区临床综合救治能力和防控水平,每个支持10万元。(不接受2018-2019年度已获医疗卫生领域立项资金超过1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申报,面上项目继续按《汕头市科技计划项目医疗卫生类别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汕府科〔2017〕85号)执行)。
牵头科室及联系人:社会发展科 唐国成,0754-88426652
专题二:实施“汕头抗癌十年行动”(编号:20200602)
拟安排80万元,支持针对本市常见多发、地方特色重点肿瘤防控需求和临床应用实际问题,联合国内外医疗机构专门攻关,重点开展肿瘤等重大疾病诊断和防治,系统化、统筹提升医疗一体化组织水平,打造粤东临床医学和转化医学新高地。
牵头科室及联系人:社会发展科 唐国成,0754-88426652
专题三: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汕头分中心建设(编号:20200603)
拟安排30万元,支持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汕头分中心建设申报,择优支持1个项目,资金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工作。
牵头科室及联系人:社会发展科 唐国成,0754-88426652
7、实施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
专题一:支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编号:20200701)
拟安排80万元,支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与国际知名大学、科研院所进行技术研发、智力引进、技术转移和技术产业化等深度合作,构建“项目—人才—基地”结合的国际科技合作模式。每个项目支持不超过40万元。
牵头科室及联系人:资源配置科 曾继标,0754-88426676
专题二:支持中以科教合作(编号:20200702)
拟安排100万元,支持与以色列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联合技术研发、智力引进、技术转移和技术产业化等深度合作。每个项目支持不超过50万元。
牵头科室及联系人:资源配置科 曾继标,0754-88426676
8、支持鹤岗对口科技合作
专题一:支持鹤岗对口科技合作(编号:20200801)
拟安排30万元,支持鹤岗市对口科技创新合作。
牵头科室及联系人:监督服务科 陈桌洧,0754-88426619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信息注册。申报单位可在汕头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pro.sti.gd.cn)进行单位信息注册,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开设用户帐号的权限,项目负责人从单位科研管理员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进行申报。
(二)系统申报。各单位和申报人注册后即可通过网络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并在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打印书面申报书一式
1份送交所属科技主管部门。其中,企业研发费用补助专项和高新技术企业奖补专项统一由市科技局按规定确定补助名单、办理资金拨付手续,不需要逐一进行网络申报和提交纸质材料。
(三)审核推荐。市直主管部门在汕头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对申报项目择优推荐,并以正式文件(含推荐项目汇总表)报送市科技局;各区县所属单位申报的项目,由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向市科技局择优推荐(含推荐项目汇总表)。
(四)评审立项。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各主管部门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报市政府批准和省科技厅备案,列入广东省2020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计划。
(五)申报要求。申报项目内容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交《承诺书》,对申报重大科技专项的将征询申报单位的信用情况。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项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任务书。
(六)实施要求。项目立项遵循质量优先原则,各专题所受理项目如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可整体不予立项。对主动放弃立项或专家评审不通过的项目资金,由市科技局统筹安排用于其它类别项目。项目实施完成后,绩效评价相关工作按规定进行。
四、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及提交时间为2019年12月16日至2020年1月15日17时;各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20日17时。项目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市县项目库系统入库时间截至2019年12月30日,遇到上级政策调整或特殊情况另行通知。相关单位要提早申报入库,以便我局推进后续工作。
五、联系方式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及综合业务咨询:
技术支持:020-83163365(广东省科技创新监测研究中心)
综合业务咨询:0754-88426676(市科技局资源配置科:曾继标、林琪)
汕头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