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
保税区、高新区经发局,各区县工信局:
为落实国家2020年度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19﹞194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提交一式六份申报材料),于12月20日(星期五)前报区县工信部门初审;各区县工信部门于12月23日(星期一)前正式行文报我局汇总审核上报。
附件: 粤工信技改函[2019]1943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2月17日
(联系科室:技改与投资科,电话:88992016,邮箱:stgxjjg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