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75%
由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属于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都是平时先预缴,次年初再做汇算清缴。所以此次新规将会是最终决定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也就是2018全年度,所有企业的研发费用都可按75%税前加计扣除。
税前扣除越多,交的税越少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公式是: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而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各项税前扣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以前年度亏损等。
所以税前扣除越多,应纳税所得额就越少,应纳税所得额越少,企业当年度的应纳税额就越少,交的税就越少。
一家企业的研发费用属于企业的成本费用,本身就能够税前扣除,而上述新规的意思是,不光让你企业的研发费用能够正常的全额税前扣除,还能够多允许你扣除研发费用的75%,这就叫加计扣除。
举个例子,假设你企业2018年全年的研发费用是1000万,而在2019年初汇算清缴时,你企业单就研发费用的税前扣除就有1750万,按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算,你就相当于可以少交187.5万(750*25%)的税款。
当然了,如果没有这次新规,原本你企业就可以加计扣除50%的研发费用,所以由本次新规带给你企业的实惠是(75%-50%)*1000万*25%=62.5万。
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流程
1、公司决定立项研发活动;
2、将委托或合作研发项目签订的合同在科技部门登记;
3、设立会计科目(研发支出项目及其子项目);
4、设立该项目研发费用辅助账;
5、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核算;
6、按有关凭证填制“研发费用辅助账”;
7、填报《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作为财务报表附注报送税局;
8、填报《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归集表》;
9、收集准备留存备查资料;
10、向主管税务局备案;
11、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纳税申报,申报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12、留存以上整个过程中的有关材料,以备税局后续查访管理。
哪些费用属于研发费用?
一、研发人员人工费
1、本公司研发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的工资、五险一金、补助费等
2、公司对研发人员的股权激励
3、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其中,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不是以你企业总共付出的劳务费为准,而是按相应劳务派遣企业收到你的费用后,实际支付给外聘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等费用。
二、直接投入研发的费用
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动力费用
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用
3、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用
4、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
5、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
6、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仪器、设备租赁费用
上述费用都必须是用于研发活动的,才符合加计扣除条件。
三、仪器设备的折旧费和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1、仪器、设备的折旧费(用于研发活动的)
2、软件、专利权的摊销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的)
3、许可证、专有技术的摊销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的)
4、设计和计算方法的摊销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的)
四、新技术的各类费用
1、新产品的设计费
2、新工艺规程的制定费
3、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
4、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五、其他相关费用
其他相关费用的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主要有:
1、职工福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
2、资料费、资料翻译费
3、专家咨询费
4、科技研发保险费
5、研发成果的相关费用(如对结果进行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验收费等)
6、相应知识产权的费用(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