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本专题支持研究人员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的科学(技 术)研究,资助有创新思想的项目申请,营造宽松学术环境, 激励原始创新、源头创新,取得一批原始性创新成果。
一、支持领域
支持在我市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中进行原始性创新、前 沿探索性研究和应用科学研究的自然科学与应用科学领域, 以及研究手段主要以理工科为主的交叉学科。 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 军事学及其他软科学与社会科学研究等领域不在本专题支持范畴。
二、申报条件
该类项目申报应符合通知中的申报基本条件和其他相 关要求,此外还应为在广州市行政区内注册的高等院校、科 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事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或科技类民办 非企业单位。
三、申报及评审
该类项目纳入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试点,即由部分 有较好基础的项目组织单位和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 或本区域该专题的项目申报和遴选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 择优将不超过限项数量的项目推荐至市科学技术局,市科学技术局按程序审核确定拟入库项目。
纳入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试点的组织单位及推荐 立项项目数量限额如下:
2. 科研、医疗系统组织单位。
3.各区科技主管部门。
项目申报向“博士青年科技人员”倾斜。本专题项目申报 指南中规定的“博士青年科技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 件:一是 35 周岁以下(1986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二 是拥有博士学位;三是未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过广州市科学 技术局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后补助资助计划和科普计划不受 限制)以及粤穗联合基金青年基金项目支持。
各组织单位推荐的项目中,“博士青年科技人员”作为项 目负责人承担的项目数不得低于推荐申报项目数上限的 75%,除非申报项目的“博士青年科技人员”数量不足推荐申 报项目数上限的 75%。
四、申报材料
1. 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项目需按要求在阳光政务平台填报项目申报书及 其他相关附件,其中附件材料应先按相应要求签字盖章后, 再扫描上传。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
(1)申报单位法人资质证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如已三证合一,则仅需提供注明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 位法人资质证照。
(2)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资质材料(学历学 位、职称材料)。
2. 推荐和审核。
项目组织单位在组织评审后,将不超过推荐申报项目数 上限的项目推荐至我局。应在 X 月 X 日内书面提交推荐项目 清单(项目名称、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姓名等)至市科学 技术局(基础研究处),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如组织单位推 荐的项目数没有达到推荐申报项目数上限,组织单位应在项 目推荐函中主动说明情况,以便我局将项目推荐名额进行调剂。
市科技局将对推荐的项目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及时 反馈组织单位。针对未通过审核的项目,组织单位 5 个工作 日内在阳光政务平台报送补充推荐项目,并书面提交补充推 荐项目清单。逾期未补充报送视作放弃补充推荐。
3. 遴选工作总结。
推荐工作完成后,组织单位将项目遴选工作总结(包括 项目征集与遴选工作方案、专家名单、专家意见)等文档资 料原件扫描后上传阳光政务平台。
五、支持方式及支持强度 按照事前资助方式,支持不超过 2000 项,每项市财政支持 5 万元。项目立项后一次性拨付。项目经费管理实行“包 干制”,承担单位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六、实施期限
项目起止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1 日-2023 年 3 月 31 日,实施期为 2 年。
七、主管处室及联系方式 本专题主管处室为基础研究处。
联系人:黄文星、李磊;
联系电话:83124149、83124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