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计划的通知

有关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发展工业互联网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粤工信办函〔2020〕13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工业互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安排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粤工信电子函〔2020〕218号)等文件要求,经现场核查、网上公示等环节,我局从前期入库储备项目中择优安排,确定了我市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计划(见附件1),获得专项资金扶持5个项目共1500万元,其中方向一工业企业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方向3个项目为已完工项目,方向二5G+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2个项目为未完工项目。专项资金将由市财政按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拨付给各项目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执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规范使用财政资金,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二、请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协助做好有关项目后续跟踪、监督管理、项目验收及绩效评价等工作。

  三、请未完工项目承担单位在资金下达后,每半年向我局书面报送项目建设实施情况直至项目通过验收,并在达到完成期限后30日内提出验收申请。因故不能按期完工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完成期限前至少60日按相关规定向我局提出变更、延期或撤销项目申请。

  附件: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计划表(广州市).xlsx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22日

  (联系人:王敬府,联系电话:83123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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