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2020年度省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粤科函高字〔2020〕11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引导和推动我市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的高质量发展,现开展2020年度省级众创空间、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支持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积极申报。

  二、材料要求

  各申报单位按照《管理办法》要求(详见附件1、2)准备申报材料,包括纸质件(一式五份)及电子档(刻录光盘,光盘标注孵化器/众创空间名称),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负责。

  三、申报要求

  各申报单位于2020年7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各区(新区)科技主管部门,由各区(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附件:

  1.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

  2.广东省众创空间申报书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0年6月28日

  (联系人: 郑泽淳 88102064)

附件下载

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doc
广东省众创空间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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