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安排计划的通知
广州、深圳、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9〕115号)有关规定,结合省财政年度预算安排,现将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省下达的绩效目标,并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价、验收考评等工作。
附件:1. 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安排额度表
2-1.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绩效目标表
(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发展)
2-2.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绩效目标表
(乡村信息基础设施)
2-3.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绩效目标表
(中央苏区农村超高速无线局域网)
2-4.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绩效目标表
(专项资金项目管理费)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7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磊,020-83134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