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拟合作子基金管理机构的公示
根据《广州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穗工信规字〔2016〕5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广州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选聘子基金管理机构。现将拟合作子基金管理机构公示如下:
一、拟合作的子基金管理机构为:广州开发区新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公示期:公示之日起7个自然日(11月27日至12月3日)。
三、广州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欢迎社会各界对拟合作子基金管理机构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将书面意见邮寄或电邮至广州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并提供证明材料,所提异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意见请署实名,并注明具体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保婷
电话:020-61855665
传真:020-61855074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22楼C2
电子邮箱:zxjj@gz-gofar.com
广州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6日